一隻烤雞

自從四十五塊錢入手一個小烤箱之後,也就是若干天前,我二十多年來一直恒定不變的倒金字塔飲食結構(大口吃肉大碗喝奶蔬菜基本沒有以及水果是什麽)開始動搖。每天用烤箱烤各種肉食的時候,難免要鋪一些蔬菜在底下。那些拌上了橄欖油和黑胡椒的蔬菜又被烤得滋滋響的肉汁澆淋,味道豐美無可名狀。

滬上雞肉悄然上市,帶著與禽流感搏殺的疲態,價格低到令人戰慄。黑腳的雞,只要十二塊一斤!它們被洗得白白的碼在白盆里,瘦骨嶙峋的脯子訴說著廉價的心酸。老闆娘一邊為我收拾一遍問我要不要開膛。我想了想覺得今天是要吃烤雞的,要往裏面塞點水果之類的東西,所以還是自己開膛的好。

但是我忘了沒有開膛的雞,內臟也是沒收拾的。等我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我正拿著剪刀戳雞屁股,準備順著它的肚子剪開。它的肚子被如願打開之後我覺得自己的臉扭曲成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怪異形狀。我心裡想的是不知道現在把雞送回去讓老闆娘收拾來不來得及。

擺在我面前的是一整套鮮活的禽類解剖教程。我看見了雞心雞胗雞肝雞腸,我平素里熱愛的雞雜此時全都面目可憎,透著隱隱尸臭。我花了很久才把雞胗揪出來,因為連著食道。然後是雞肝和雞心,兩者頗為難揪,不知道連著什麽。雞腸子則很順利,但打理起來最崩潰。雞腸子被一層薄膜連接成螺旋狀,擼直它又費了不少功夫。腸子鼓鼓囊囊想必都是雞屎。我一點一點地擠著腸子,臉越來越扭曲——真臭啊!好不容易擠出來大半,裏面肯定還粘著不少。我最終放棄了吃木耳炒雞雜的奢望,把那堆被我擠得斷成好幾截的腸子丟給了狗弟弟。後來我才想起以前吃的雞腸子都是剖開的,頓時恨死了自己的愚笨——拿剪刀剖開再拿鹽搓一搓不就好了!白白浪費那麼長的一條雞腸子!

收拾好的雞,把雞頭塞到肚子里去,浸上酒、胡椒、迷迭香、百里香等,以保鮮膜包裹醃了一夜。第二天抹上蜂蜜,放入烤箱里烤。烤出來味道是及格的,只是覺得,這麼好的一隻黑腳小公雞,還是紅燒了的好。醬色湯汁澆在白米飯上,啃一口脯子肉,那才好。

Currently

每週必然有一天早晨是睡過頭的。這一周是今早,四點半的時候被凍醒(別問我六月怎麼會凍醒),扭頭看喚醒燈開始發出柔光,心想還能睡半小時。

然後睡到了七點半。心中並無多少歉疚,因為知道自己這幾天確實比較累。昨晚跑步的時候覺得自己快要跑睡著了,懷疑自己跑步前喝的是咖啡還是撲爾敏。今早在穿衣鏡前隱約想起昨晚穿衣鏡好像被狗弟弟擠倒了,轟然一聲巨響,而我居然只是“隱約”記得。

是夜有夢境。和性慾、食慾有關。醒來後對著大難不死的穿衣鏡失笑。

我還應當,再多努力很多。

傾蓋如故

麥克下周回國,週末約我出來“hang out”。我爽快地說“Ok where do we hang?” 並且為這個冷笑話笑了好久。

從博物館出來,和麥克在一家奧地利人開的小咖啡館子里坐了很久。我們共撐一把小傘,從地鐵站走了一公里,才到那裡,不過是很值得的——那裡的咖啡真好喝,才坐了一會,我就愛上那裡了。我們坐在院子里,透明的玻璃頂棚被雨砸得叮咚響。隔壁的竹子綠油油的,葉尖聚著水滴。身邊的德國女孩子在說著八卦,服務生靜悄悄地來加水。

這大約是最後一次見麥克了。他七月再來中國,也不會經過上海。教過許多學生,送走許多學生,而我一直都淹留在滬。我已經懶於用“我們都還很年輕,未來還會有很多機會在世界某個角落相見”這種理由來安撫自己失落的心情。送走好友的感受很難形容,像突然進了低壓區,肺里霍地一下空了起來。

上周回合肥參加了毛毛的婚禮。我和豬豬還有猴子在新開的商業區里閒逛了一下午,等著晚上。和豬豬猴子在一起最輕鬆的是她們永遠不會問你工作如何生活如何什麽時候生小孩,她們永遠都只是在你回來的時候把你約出來,拉著手去逛街。她倆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容貌身材都很出眾,看她們試衣服是賞心悅目的事。縱然我只是坐在休息椅上看電子書,也足夠我享受這難得的安寧。

驅車去婚禮現場之前,我們在附近的肯德基買了全家桶。她們說不要指望在合肥的婚禮上吃到什麽東西。於是我們在酒店樓下的停車場泊了車,坐在車里吃雞塊。樓上毛毛婚禮彩排的聲音恰好清楚地傳來。“這是我一生最重要的決定!”毛毛把“決定”兩個字喊得特別響亮,我們都忍不住笑起來,豬豬的甜辣醬灑了一手。

毛毛的婚禮,他自己做主持,這是我們意料之中的。他是電視臺主持人,估計很難有別的司儀入他法眼了。吃完全家桶我們推推搡搡地上樓看他,他正牽著新娘的手囑咐著婚禮流程細節。我們站在遠處笑嘻嘻地看他。毛毛匆匆過來,和我們打了聲招呼,又匆匆走了。新娘子過來,笑著和豬豬猴子說話。我第一次見新娘子,她對我點點頭笑了笑,也去忙了。

我們三人是高三畢業暑假認識的毛毛,算到現在,有八年了。我和豬豬還有猴子,算得上是大學生,而毛毛小學畢業,打理家族產業至今。本應是兩個世界,卻相處很好。毛毛是熱衷於公共事業,又很努力的人,他後來會成為電視臺方言欄目主持人,我們一步一步看下來,也不是奇怪的事。

毛毛一手操辦了他自己的婚禮——擋酒的伴郎也沒有一個。所以婚禮前他也沒空和我們說話。我和豬豬猴子坐在桌前嗑瓜子。毛毛申請了新浪大屏幕,我們開始刷微博,希望可以抽到獎品。

婚禮以毛毛的旁白開始,時而普通話,時而合肥話。中間有他精心製作的MV。MV中毛毛很細緻地追溯了他與新娘子第一次見面的飯館,曾經一起就讀的班級,以及後來他為未婚妻準備節食晚餐的鏡頭。

我這才知道原來毛毛和新娘子是同學——新娘子是毛毛短暫的一個學期的初中生活的同學。曾有一次,我們四人一起閒聊時,毛毛無意中說,羡慕你們有“同學”。“同學”真是一個好詞,我真希望我也有同學。他小學畢業后就料理家族產業,對同學的印象大概是很模糊的。

如今新娘子是他的“同學”,大概也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MV做得很用心,毛毛是一個特別善於製造驚喜的人。他常常出其不意出現在你面前,帶著你愛吃的東西。看著毛毛開始親吻自己的新娘,我心裡想,新娘子真的是個幸運的女人啊,她嫁給了毛毛。我忽而感慨萬千。

婚宴上的飯菜果然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的吃不飽。然而我們也無暇吃多少,因為我們要負責發喜糖的。我們跟在敬酒的新人後面發喜糖,我醞釀了很久,對她倆說,以後恐怕不會有多少機會再和毛毛見面了吧。

這句話我憋了一晚上了,我怕再不說我會守著這個令人惶恐的事實孤單死。豈料猴子平靜地說,其實早就很少聯繫了。

這下我更孤單了。

毛毛依舊無暇和我們多說。站在門口送賓。我們發完喜糖,朝門口走去。他跟我們依次握手。問豬豬我什麽時候走,豬豬說我明天一早就走了。他對我點點頭,說好,保重。

我最後看了他一眼,轉身走下黑黢黢的樓梯。

在婚禮前我就已經知道毛毛把我所有的聯繫方式拉入了黑名單。QQ,微博,手機。毛毛的新娘子不讓他和我們來往。

我沒有反對,畢竟我無權決定一個人的生命中愛情和友情孰輕孰重。我只是希望來喝喜酒的時候可以趁機敘敘舊。可是他一人兼三職,新郎、伴郎和司儀,所以一直很忙。最終我們也沒有說上幾句話。

我無端想到我和毛毛還有猴子曾經去照相館拍過一張合影,那時候豬豬尚未回來,所以只有我們三個。照片上題的詞是“傾蓋如故”。

晚上和麥克一起回地鐵站,麥克大步流星走得很快。我說,麥克,你能走慢一點嗎?他故意又走得特別慢。我笑了,推了他一把。

其實只是希望時間過得慢一點。

編寫教材的一些零碎感想

1. 編寫邏輯清晰的教材並不難,編寫有趣的教材也不難,但要編寫合乎邏輯又有趣的則需要很用心了。因為要想有趣,總得在邏輯上拐幾個彎;

2. 自己編寫了教材,再看別人寫的教材,就知道什麼樣的教材是用心寫的,什麽樣的教材是用魂寫的,什麼樣的教材是用腳趾頭寫的。

3. 走遍法國是一部很難得的好教材。好在它有視頻,有趣的地方,可以用視頻幫助理解邏輯。

4. 縱使有千萬種前沿教學法,按照語法點排序總是一種經典且有效的方法。不過像漢語這種難以琢磨的語言,那一點有限的語法講完之後,剩下的就是大量的零碎的詞法講解。希望將來可以開發出按照邏輯關係排序的教材。

5. 愈發慶倖自己的母語是漢語,不必後天燒腦學習這麼奇葩的語言。——試圖講解一些古怪的語法點的時候常作此感慨。

6. 稿費和質量是正相關的……

待續

路遇

GY路和ZH路的拐角,每晚都有人跳广场舞。不拘什么歌,我爸刚弄死他也好,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祖国也好,都能让阿姨爷叔们跳出的脉脉风情来。久而久之,广场舞分成了两拨,大的一拨依旧是广场舞,小的一拨跳健美操。广场周围都有椅子,有时候会坐着人观看,但大多数时候是空着的。那些椅子是最忠实的观众——我每次经过都会产生这种奇异的凄凉的感觉。

GY路从ZH路到YL路这一段,马路左边一溜排的小餐馆,川菜馆子,火锅店,日本料理,粤式烧味……规格都不大,但是夜夜笙歌,能闻到好闻的油爆红辣椒的味道。马路右边没有馆子,漆黑一片,停着许多等客的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就立在黑黢黢的墙根小便。

所以每次我带狗跑步,遇到可疑的水渍,就立刻绕道。再往前到了GB路,马路豁然开朗,情形好了许多,三月四月还有晚樱开放。十字路口有个公共厕所,旁边也常常停着若干辆出租车。有时候能看见司机马马虎虎停了车,然后一溜小跑奔向厕所。有时候见到性情的司机,干脆就在厕所后面解决了问题。

晚上八九点是环卫工人下班的时间。GY路过了SC路那一段,每次都能遇到一个环卫工队伍,蹬着垃圾车浩浩荡荡返回垃圾站。路面很窄,有时候我拉着狗避让他们,有时候他们避让我。

如果跑得晚了,我跑到那里时他们已经到垃圾站了,停在垃圾站门口说着话。

跑了这么久,也就都认识了。他们有时候会在我经过的时候大声说,你身体真好,天这么冷。或者是,这狗真大。有时候我也会跟他们说,今天好热。他们喃喃着点头。

冬天的时候遇到一个醉汉,倒在YA路上某个酒店附近的草丛里睡着了。我把他叫起来,给他朋友打了电话。他打着舌头说,大……大姐,留个联系方式吧。我笑一笑说,第二天你还能记得啥?他是参加年会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的白领,过几天就要回老家过年。

还遇到过一个出租车司机在推车。我把狗关到他的出租车里,自己站在车后帮他推车,司机在前面打方向盘。狗脸贴着后窗玻璃盯着我看,很有趣。我就乐了。司机说不要推了我也没听见。出租车在下坡自己缓缓跑了一会,我和司机满头大汗一路小跑地拽着车把手。我还以为我的狗就要随车而去了。

跑到嘉顿广场的时候,可以观赏音乐喷泉。虽然音乐和喷泉并没有节奏关系,但乐声水声和光影只要能搭配,总归是绝妙的。跑到这里快结束了,我拉着狗弟弟站在喷泉旁边看,狗弟弟兴趣索然东张西望,我就把它的头扳过来看,它就伸头去喝池子里的水。

嘉顿广场也是每天晚上都冒出好闻好看的琥珀光,以及互相拍着肩膀说知心话的西服男人,清醒的人为喝醉的人拦出租车开车门。再往前走一点,能遇到两个烧烤小摊子。沉默的眼镜学生在纸箱子搭成的小桌子前相对而坐吃烤串。狗弟弟又凑过去要吃,尾巴已经摇起来了,被我强行拽走。

又有晚樱,落了一地的花瓣。狗弟弟飞快地跑过去,花瓣打着旋儿飞起来,又落下来了。

春天到了,路上野猫越发躁动,常有哀怨的奶猫叫声自草丛中传出,令狗弟弟为之癫狂。那奶猫的叫声一听就可听得这只猫的一生——被出生,被遗弃,被判死刑。

值得我尊敬的男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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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有很多值得我尊敬的男性朋友。

一起觀測的都是男生,觀測時各自背著自己的器材和用品。望遠鏡是種很沉的器材,為了防止溫差造成的形變,一般都是用厚厚的金屬做鏡筒。我背著自己的望遠鏡、帳篷,和他們一起爬山。他們在山下問我,要不要幫你背啊?我搖搖頭,把登山包往肩膀上凑了湊,說,不用!於是一起排好隊形開始爬。爬到半途終於堅持不住,男生沉默地停下來,幫我卸下望遠鏡和帳篷背在自己身上,我得以全須全尾地到山頂,和他們一起看月掩金星和英仙座流星雨。凌晨三點之後大霧散去,星空壯美,大家都很開心,嗷嗷地大吼起來。

觀測是常有的事,登高、跋涉、背重物都是不可避免的,我也不能總是麻煩他們幫我背器材——說得通俗點,都是爹媽生的,誰也不是天生就該幫人拎包。於是那次觀測後,我開始了很痛苦的鍛煉過程,到後來居然也可以背著60升的登山包和他們一路說笑。

他們並不因為我是女生就對我格外照顧,而是在我需要幫忙的時候像兄弟一樣拉我一把;也並不因為我是女生就對我有所偏見,每次觀測前還是會快樂給我打電話叫我準備出發,並不擔心我的體力會拖大家後腿。

我尊敬他們,某種程度上也許是因為,他們並不太把我當女生看。和他們交往的過程非常愉快,沒有性別的因素摻雜其中,高效簡潔。

他們尊重我的意見,並不為了彰顯紳士或大男子主義強迫我把包給他們背——我常常遇到這樣的男性,一邊說著“哪能讓女生背包”,一邊搶過我的包來背。我很感激,但我並不覺得這是一種尊重和平等。

男女平等與否,在我看來並非是一個“要不要幫女性拎包”或者“要不要給女性讓座”或者“結婚女方要不要出錢”的問題,而是男性與女性彼此是否尊重對方的意見,簡而言之,是“我幫你拎包!”和“你需要我幫你拎嗎”的區別。

楊先生就是這樣一個讓人愉快的例子,對於我的決定,他並不干涉很多,只是憨笑說,你自己覺得可以就行。也許是童年家教氛圍寬鬆愉快,他對人的平和態度是我所不能及的。——因為就連我自己,也常常忘記自由平等尊重的原則,以自我的判斷和評價,對他的事橫加干涉。

沒有了性別標籤的交往,真是令人流連忘返。不過這種交往圈子太有限了,它需要每個參與其中的人都具有很高的誠信度。例如,如果一個女性因為不好意思而拒絕男性的幫助,而男性則必須猜測女性的拒絕到底是真心還是禮貌,效率和愉悅感也就都大打折扣。

我還在迷惘于自己的性別標籤時,我的學生在很大程度上給了我啓發。學生邀我和他們一起去攀岩,已經很久沒穿過褲子的我(一直穿裙子)為了此次攀岩特地去買了一條褲子(這條短命的褲子在我攀岩的時候開線了,這個意外是我人生中一大污點)。有個學生,印尼的阿吉,年紀較長,矮小的個頭在一群活潑潑十七八歲的學生當中不算顯眼,但一直很受尊重。她攀岩的時候脫得只剩下背心,看起來瘦小的身材竟然有著很結實的肌肉。她搓了搓鎂粉,三下兩下爬上頂,又次溜溜滑下來,動作並不出彩,但很乾淨。

也很性感。

在場都是我的語言學生,除了攀岩教練外,只有我一個中國人。大家都照例鼓掌歡呼,并不覺得罕見。但那個充滿力量的身材和動作徹底顛覆了我傳統的東方女性審美。擁有力量、獨立、自我,不柔弱、不依附、不束縛,原來女性還可以這麼美。而且這種美不是由他人——即男性說了算的:你是否有品位欣賞,與我無關。

這又讓我想起了我尊敬的男性朋友,要感謝他們的遲鈍,讓我得以甩掉沉重的不必要的負累,成為一個更強悍的人而不必擔心得不到認同;他們擁有良好的家庭教養,我從不擔心會在他們口中聽到帶有性別歧視的話語。

在中國這樣的情境下,女性往往很難不聽到有意或無意的冒犯。我也並不能對目前鋪天蓋地的性別話語暴力做出有力量的抗議,但我慶倖自己還可以選擇——選擇值得我尊敬的男性朋友。

城市怕狗指南

———本文献给老冯,他可怕狗了。

据说,世界上所有的狗的DNA,都可以追溯至一万四千年前,东亚的三只母狼。

数万年前孤独的人类与狗的祖先狼相遇在垃圾场。当时的人类可能未必想到当时也许平淡无奇的邂逅会成为两个物种在漫漫演化之路上的重要转折点,以至于后来人们想起当初男人把第一只狼带回洞穴,还对此做一番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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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万年的筛选和驯化,当初在北半球人类垃圾场中寻找食物的狼变成了现在的狗,蹲坐在人类脚边,带着狼幼时的面貌和对人毫无防备的安全感。人类的祖先曾胼手胝足,像在荆棘中寻找花朵一样,在狼的基因中精心挑选不攻击人、具有服从性的因子,最终坚硬的粗糙的狼被打磨成柔软的憨厚的狗。至今人们在育种方面做的仍是相似的事情,根据需要干预繁衍,选择合适的后代。

狗很大程度上保留了狼的幼态。狗脸型较为扁平、双耳下垂(部分古老的品种还是直立的)、热爱吠叫而不是狼嚎、被毛柔软而非坚硬——最重要的是,没有了攻击性,对人友好。

人起先是有意识地挑选攻击力较小的犬,接着从功能上挑选善于狩猎的视猎犬和嗅觉猎犬,以及善于吠叫,可供看家护院的守卫犬。现如今人们对狗的基因选择仍旧没有停止,而更多的是在形态上进行人工干预。例如腊肠犬体型愈发修长,人们有意选择脸型更为扁平的八哥,而毛量丰长的室内观赏犬也倍受青睐。

我们今天在宠物博览会上看到形态各异大小悬殊的狗,也正是由于人对狗的基因的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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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人们常有怨言,很多人认为狗的悲哀在于无法像他们的祖先狼那样自由自在,活得有尊严。由此判定这是狗背叛了祖先的血液,为了温饱而出卖自由。一只像博美“俊介”那样只会卖萌的观赏犬固然无法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存活,但如此比较未免不公平。因为并不是“俊介”放弃自由选择来到人类膝下承欢,而是人类选择了“俊介”这种具有观赏和伴侣功能的宠物。正如人类培育出的稻禾若放在野外会在短时间内被杂草吞噬一样——你并不能因稻禾“摧眉折腰”而拒绝食用它。

也许是幼年童话教育的寓教于乐,人太喜欢将自己的感情带入了,怕狗者或者爱狗者都是如此。

所以,毋宁说是狼演化成了狗,倒不如说是人亲手塑造了狗。人类像女娲塑造自己那样,按照自己的好恶,摘掉刺手的荆棘,选择毛茸茸的花朵,这花朵在人类的后院里绽放了一万年。

不得不说,人类对狗的驯化和选择是非常成功的,狗承担了很多人类自己无法胜任的工作,甚至是别的动物也无法做到的。例如狗是唯一可以在极地地区承担运输功能的动物,极地犬丰厚的被毛和健壮的体格为人类探索极端气候可谓立下汗马功劳。人类恐怕不会再花费同样的精力去驯化另外一种动物了。

那么人类是用怎样的工具选择,导致如今不同品种差别悬殊的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基因突变。人们很早就发现狗基因突变的几万分之一,非常规则。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基因突变的狗进行交配,将这种突变的基因变成稳定的基因。例如大型犬、巨型犬的产生,其实就是一种基因突变,类似人类的“肢端肥大症”。

人类好奇的天性和热爱创造的本能注定了这种基因选择不会仅仅止于功能性和观赏性——有时候我怀疑人们对火锅的喜爱就来源于对有限材料的无限组合的狂热——于是就有了畸形。

就以腊肠犬为例,人们追求体态狭长的腊肠犬,结果就是腊肠犬极易患腰椎疾病;而巨型犬较中小型犬来说,较容易患心血管疾病;类似吉娃娃这样的袖珍犬,生产时则多数需要剖腹产。《病梅馆记》中,国人对畸形的赏玩心理其实是大部分民族的共性。狗就是人引以为傲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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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功能与形态之外,人们勤于修剪的还有狗的性格。诚然,从狼到狗,性格上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只是不同功能的品种之间,性格也有或多或少的差别。例如牧羊犬应当性格和善,不可以去咬自己看管的牲畜;而猎犬一般不会随便吠叫,因为最初狩猎需要;极地雪橇犬力大无比,性格则坚韧许多;看守犬警惕心强,对陌生人感情淡漠;至于观赏犬,在人类有意无意的宠溺中,变得对人非常依赖。老年人豢养博美、吉娃娃、贵宾犬是非常合适的,它们体型娇小,又善解人意。老年人时间充裕,宠物犬基本上都可以陪伴在侧。而现在年轻人热衷豢养泰迪或博美,固然模样可爱是一方面,但从此类犬在对人的依赖性方面考虑,最好还是慎重考虑。狗要么应当生活在人中,要么应当生活在狗中,独自在家对一副好性格的养成并非是好事。

如何根据外表判断一只狗的性格呢?大狗诸如金毛、拉布拉多,虽冠以寻回犬之名,性格多数敦厚谦让,一副老好人模样;小狗难以驯化,又因体型弱势,故常常怒发冲冠,但多数也只是以恐吓为主。而真正想要袭击人的狗,事先是不会通知你的,也就是说,蹑手蹑脚,滴溜溜来到你身后,啊呜一口。所以遇到欢天喜地摇尾巴的大狗或者是呲牙咧嘴的小狗,都不必太紧张,不喜欢也罢,呵斥两声即可吓退;但若是遇到步态稳健、目光凌厉,要命的是还不声不响的狗,那才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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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性犬一般有宽阔的头骨和口吻,肌肉结实,尾巴大多被剪过,这是狩猎的需要,但城市养狗很多依旧沿袭了这个习惯。它们在城市中生活,一般被主人从小驯化,不太会咬人,但即便这样,它们也有别于普通的宠物犬——它们对人很克制,常常不理不睬。换句话说,它的意思是我已经是赏脸了,识相的还是离我远一点吧!——就算你就不离他远点他也没法把你怎样,但那聛睨一切的小眼神常常还是令人产生莫名的渺小感。

罗威纳、杜宾、大丹犬、德国牧羊犬便是这类犬的模范代表。其实这些犬我在城市中都见过,并不会袭击人,只是傲气使然,并不十分愿意和陌生人交流感情。

人们常常对电视中青面獠牙的猛犬印象深刻。一战期间作为德军军权的德国牧羊犬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它们高大坚硬,威严不可名状。其实德国牧羊犬是非常优秀的犬种,只要训练得当,并无伤人之虞。我就曾见过两只城市鸽笼中豢养的牧羊犬,体态健美,服从性良好,对陌生人不算热情,但也可谓是“有礼有节”。

但并非所有的狗都“有礼有节”,因为并非所有的狗主人都靠谱。主动攻击人的烈性犬或看守犬并不能将其视为“狗”而更应看做“兽”。狗是一种可作为宠物的动物,但并非所有的狗都可作为宠物。经过训练用以防暴、看守、猎杀的猛犬、烈性犬,你可以说它是兽,是驯化了的狗,是人的工具,但绝不是宠物。

恶犬伤人之事常见诸报端,尤其是幼儿。因幼儿高度与犬类似,防卫能力又弱,常成为恶犬袭击的对象。

怕狗之人将所有狗归为“兽”,爱狗之人将所有犬视作可供作伴的宠物。混淆事物的界限常常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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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量工作犬走入家庭,成为宠物犬,功能的界限就并不是非常分明了。我就豢有一只萨摩耶犬,体格结实、耐力惊人不说,平时温柔粘人,与观赏犬无二,攻击力为负,常被小狗欺凌仍兀自开怀——你无法将它于冰天雪地中奋力拉雪橇的工作犬联系起来。就算你将它送到北极去,它恐怕也未必知道怎么拉。但作为一只宠物犬它实在是太合格了——它从不攻击人,或者说根本没有“攻击”的概念;它的狗生致力于玩乐和取悦主人,眼神里满满的是幸福和信任。

它的一举一动都是人类花费数万年时间精心设计而成,以至于我常常困惑于它与人的界限。它懂得人类的语言规则,在对人类进行察言观色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当然,最重要的是,它在人群中长大,生下来就学习人类世界的符号系统,这种后天习得在狗的一生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非洲灰鹦鹉艾利斯就是这种后天认知的典型样本。谁能想象一只鸟可以分辨颜色、形状和数量,并且能够用“语言”表达出来呢?最令人惊讶的是,某天它的主人艾琳——一位值得尊敬的动物学家因琐事心情烦闷,气冲冲走进艾利斯所在的实验室时,艾利斯居然对她说,“冷静点。”

这看起来不像是一只大脑只有nuts那么大的鸟所能做出的事,但艾琳注意到动物的智慧纵然与它们的脑容量有关,后天学习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艾利斯的表现证明了这一点。

同样的,狗所表现出的“聪慧”、“通人性”,也需要经过后天的认知学习。和猫不同,不同品种的狗之间智商是有差异的。但狗的“智商”如何定义,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一般来说,人们把狗的“服从性”当做是否聪明的标准。这样判断显然有失公允,但即使是服从性,也是可以通过后天习得的。

而狗的习得又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在不同方面呈现出差异。我豢养的萨摩耶犬如果此时被送往极地拉雪橇,可能连根毛都剩不下,但它会爬窗户。只要我打开窗户 ,它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踩着椅子登上窗台钻到有防盗窗的台子上,卧个半天,看楼下的野猫。

在此之前我并不曾见过一只可以像猫一样爬窗台的狗。我的爱犬智商庸常,平时叫它作揖或者装死都很勉强,亦不会叼飞盘、送拖鞋。但某天意外发现它很喜欢人立倚靠于窗畔,看楼下灌木丛里的野猫,就帮了它一把——托着它的屁股推到了窗台上。久而久之它也就学会了自己爬窗户,独自倚栏杆,怡然自得。

如果说一定要用功能给它归类,它大概可以归为“每天准时带胖子长跑狗”的品种,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品种的话。为节省时间,我将平时的慢跑和遛狗合二为一,即每天牵着它一起跑。经过数月的磨合,它可以根据牵引绳的传导感知我的速度,从而调整自己的步态,始终保持在前方五米左右,于是我的眼前始终晃着一个圆圆的屁股,和旗幡一样高高竖起的尾巴。

除此之外 ,它在其它方面一点也不出众。因为我并未刻意教它作揖装死叼飞盘送拖鞋。所以如果单从它会不会叼飞盘或会不会爬窗户来考量它的智商,都是不公平的。

所以,又回到刚才的话题。——狗是一种相对于其他动物来说,行为多数靠后天学习的动物。这与人将自己的感情代入人狗关系,是互为因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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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遇到爱狗的人对我说,他的狗如何如何听懂人话,会哭会笑,会使坏会安慰人。我对此并不表示完全的相信,尽管狗是受人类行为影响很深的动物,但更多时候狗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人性都是人一厢情愿的代入。

狗是人的狗,但也是狼的狗。

狗作为野兽的本能的退化,只是相对于其他动物比如狼来说的,和人相比,它仍旧是一个保留着大部分本能行为的小兽。

人自作多情地将狗人化,其结果之一就是误会。怕狗之人看到狗时常下意识地盯着狗看,随时提防它有突然的袭击动作。而正是这种对视,让狗产生本能的警惕心,并作出攻击准备。

在狗的语言中,对视是一种敌视,真正的友好是漫不经心地将目光投向别处。只有陌生者来犯时,才会互相注视,并在心里计算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所以如果你是怕狗的人,哪怕心胆俱裂,与狗狭路相逢时,最好还是不要盯着人家看。这是让它放松戒备的第一步。

你看,纵使你相信狗是人类的朋友,狗听得懂人话,狗通人性,但它还是狗,是动物——所以别做梦了,它听不懂你说的话,你愿意费心思跟它啰嗦,还不如用最简单的口令和手势让它明白。

我曾经拥有过的一只京巴犬,则可作为这种区别的“大使”。作为京巴犬,它可以算是尽职尽责,对一切靠近家门和家人的陌生人抱以吠叫,甚至发起攻击。这只叫“小仔”的京巴犬在我的记忆中停留时间最长,它虎头虎脑,铜铃眼、矮墩墩身材,体格紧凑轻便,摇头晃脑之时,颇似古人对麒麟的描摹。它是散养,很凶。又因饮食良好,运动充分,所以非常健壮,神态格外地有朝气。它并不常在人的身边,大多时候是在楼下附近转悠,和别的狗打闹,去垃圾堆里找猫,还做些什么,我作为两只脚的人类朋友,是不得而知的。只有在家人回来的时候,它会在必经之路上迎接,上楼和家人一起吃饭,晚上卧在家中睡觉,偶有动静便睁眼竖耳,目光炯炯。

因此它的生活圈子便不仅限于人类,我一度怀疑,在它看来人与狗是平等的,因为它的生活中人的社交圈子和狗的社交圈子各占了一半。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是它绝少讨好取悦人类,它对人类朋友到来的欢迎都是带着接见节度使的尊贵气质,摇摇尾巴,跟你撞两下,低头让你拍一拍,便罢了。

你可以说这就是京巴犬的性格,傲娇、冷漠。但我还是在它身上看到了一点原始人的影子——一只并不完全依赖人类圈子的狗。

小仔并不是个例。我就曾听说,工作中的雪橇犬并不是完全听从人类指令的,而更多的是听从领头狗的命令。

人如果不一厢情愿地把狗当自己人,而是愿意跳出这段关系,也就能看清许多混乱的状态。
某天我带着自己的萨摩耶跑步时,迎面遇到一个看起来十分怕狗的女士。为什么能看出来这位女士十分怕狗呢,因为她远远地看到我的大白狗,立刻向右两步,翻越灌木丛,走到车流如织的慢车道边上,抱着一个电线杆瑟瑟发抖。

唉,这位女士,且不说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比因狗袭击丧生的人数多出去不知道多少倍——十分不好意思是因我的狗而起——但您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吸引狗注意的招牌动作。

狗不是人,狗不会因为你害怕它就不好意思地对你摆摆手说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恰恰相反,你的这种逃离动作激发了狗的狩猎本能。

不管是独立自主的祖先狼,还是作为人类伙伴的狗,狩猎都是它们的本能。它们的猎物大多都是善跑的食草动物,所以它们理所应当、理直气壮地会对跑动的东西大感兴趣。
更何况,无论是不是狗,任何一种动物——哪怕是人,对面前一个做出突发动作的生物或者非生物,恐怕都会产生本能的防御反应。所以迎面遇到狗,最好的反应是,不要跑,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狗突然有起主见来,难免让人难以接受。不过心无挂碍的大概是中国人——中国人对狗感情淡漠是出了名的。究其原因,有人认为,大概是因为农耕民族无需狩猎,故狗对于他们的作用并不十分重要,最多只用于看家。从欧洲的猎犬划分如此细致(视猎犬、嗅觉猎犬、跑猎犬等等)以及应用如此广泛(寻回犬、牧羊犬、可以帮助主人偷东西还能在被抓住时装作不认识主人的偷猎犬等)可见一斑。

这是无从考证的事情,推测漏洞也多多,譬如为何看家功能不如狩猎功能重要,又如其实狗起源于东亚,等等。不过中国人对狗的冷漠甚至恐惧却是十分有意思的事情。
恐惧源于陌生,陌生源于冷漠。这么说大约不算过分,南方周末的一篇名为《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的文章公布了一组数据,“中国狂犬疫苗使用量达每年1500万人份,超过全球总用量的80%。如果完全不用疫苗,中国每年将有3万人死于狂犬病。这意味着99.8%的接种者在理论上原本可以不接种,其中至少1/3可能属于滥用。”

还是南方周末,《为什么中国防治狂犬病收效甚微?》:“中国对狂犬病不能说不重视。最近十余年来,狂犬病频繁成为各种媒体关注、争议或炒作的焦点。但中国在狂犬病防治方面却出现了令人费解的怪现象:全球最大份额的狂犬病疫苗用于人而不用于狗。中国目前在狂犬病的防治方面虽然政府每年资金投入很少,但全国每年防治狂犬病的实际投入,主要是老百姓在被狗咬伤后被迫接种疫苗和抗血清而投入的费用,却是世界第一。中国目前是全球狂犬病疫苗的头号生产国和使用国,每年产销量均达1500万人份以上,超过全球80%的份额;相关总费用超过100亿元。我们每年为狂犬病付出的代价是世界第一,效果却是倒数第二(死亡人数仅次于印度)。”

作为一个资深被狗咬的人员,我对狂犬疫苗四个字可谓疲倦至极。第一次被打狂犬疫苗是被家里的一只金花鼠咬了一口。对,你没有看错,金花鼠。后来又陆续被狗咬了几次,被猫抓了几次,每次都打,每次都打好几针。最后我终于无法忍受这种看起来不那么合逻辑的狂犬病防治手段,上网查阅了一些资料,才恍然大悟,这些年白受了很多罪,幼年时头顶也常常笼罩着“潜伏期”的阴影。

简单说来,第一,狂犬病的潜伏期一般在1到3个月,不到1%的比例超过了一年;第二,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第三,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是可信的,从被犬咬伤起开始算,十日内如果咬人的犬没有因狂犬病发作死亡,则大可省去接种狂犬疫苗的麻烦。
我查阅了一些资料,觉得这些说法是有数据支持的。然而身边的人听到这种说法总是惶惑,最终摇摇头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不要怕麻烦了,总强过将来后悔。”

这种“不怕麻烦”的精神倒更像是一种对接受新理论的“怕麻烦”。想来是十分有趣的。

只是把本应由狗接种的狂犬疫苗,绝大部分用在了人身上,终究是一件奇怪的事。本土的田园犬可谓是这种怪现象的买单者——中国的中华田园犬就是一直处于被忽略的境地却一直坚韧不拔地存在着,少有人为他们接种疫苗,待疫病大规模来犯时,则被毫不留情地扑杀。

常有人痛心于田园犬几千年以来未曾被有意识地育种,故而无名无份,而与田园犬相似的日本柴犬,却成为全世界人宠爱的宝贝。其实日本柴犬的名字也来源于田园犬——田园犬在北方又叫柴狗,因其冬天卧于柴堆之上取暖。

田园犬是很多人幼年时的美好回忆,总有那么一只叫阿黄的土狗,垂着沉甸甸的奶子站在家门口,身后跟着几只小黄;总有那么一只叫黑子的土狗,每天跟在你身后,去村头小河边等着你洗完澡回家。

而因为外来犬种大量引进,纯种的田园犬数量骤减。有次曾在浙南山区看见一只漂亮极了的小田园犬,黑脸黄身子,有着和它同胞一样纯善讨好的眼神和使劲摇动的卷尾巴。这样的狗,进了城就再见不到。满大街的金毛、边牧、哈士奇。


不过,如果因此而断定中国人不善培育犬种,倒也未必。京巴犬就是一个反例。我的童年里就蹦跳着很多只各色的京巴犬。我对它们威严的相貌和玲珑的身段太熟悉也太喜爱了,以至于一度觉得自己如果可以选择,一定会养一只京巴犬。

除此以外,许多冠以中国某某犬之名的犬种,大部分都是由国外育种的,例如中国冠毛犬,中国松狮犬,等等。

现今城市对狗的品种的概念醒悟过来之后,围绕着养犬的产业也就带动起来,养狗的情况就要好些。像上海这样的城市,养狗之人对疫苗接种和将狗与传播源(无主野狗之类)的隔离做得还算不错。

城市养犬,常让人拿来做文章。狗被穿上鞋子衣服,拴上绳子,戴上口罩;与主人同寝同食,形影不离;饮食、就医的开销并不少,就医一项,就毫无疑问地高过人的医疗费用。曾有朋友来我家吃饭,习惯性地要将骨头给我的狗吃,我说鸡骨头容易划破消化道,最好不要喂。他笑道,农村的狗什么都吃,不照样活得好好的。

没错,乡村的犬类拥有着城市宠物犬求之而不得的自由和广阔的玩耍天地。常有人觉得用牵引绳栓狗乃是一种非常不人道的行为。有位朋友初次养狗,我寄了一条自家狗幼年时用的训练绳给她,嘱她带狗外出切记要栓上。没过几天接到她电话,带着哭腔说狗被助动车轧伤。不要说她,连我也心痛,那只狗还是只奶狗,三个月都不到,谁忍心教它受罪。问及详情,才知道她当天并未栓狗——她觉得活蹦乱跳的狗理应享受自由——在草丛里突然蹿至马路上,被躲闪不及的助动车轧伤了后腿。

如果真的觉得城市灭绝人性,何苦在城市养狗?万年前的狼选择了来到人类的垃圾堆,万年后人选择了用城市打磨狗和自己。狗和人其实都已适应了城市。就拿我的狗来说,我最终也耳根子软,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其实不必那么“娇贵”,于是陆陆续续喂过几次鸡骨,最终付出惨痛代价——爱犬肠道被尖锐的鸡骨划伤,一周内天天便血,每次排便都嚎哭,肝肠寸断。X光片上显示肠道内卡了两块鸡骨。痊愈之后我再不让它接近这类危险食品,只以狗粮投喂,从此相安无事。——犬的肠道(何止肠道)早已被城市和人类改变了,再用狼的标准来要求它,就太过苛刻。

有人又要笑,乡村的狗每天有什么吃什么,并不计较是鸡骨还是什么,不也活得好好的?对于乡村的狗,我并没有做很多了解,因此这篇文章的题目也是限定在“城市”。但,恐怕乡村狗的平均寿命是没法和城市宠物犬相比的吧。

某次进山观测,住在护林站。护林员大叔养着一条中不溜体型的土狗,被铁链拴在太阳底下,没有水。阴凉处放了一个食盆,里面是白水泡饭。

小狗精神很好,大老远见人就吠,摇尾巴招呼我们过去陪它玩。人一走近它就拿屁股顶你,让你给它挠背。它身上都是灰尘,那盆白水泡饭触目惊心。

一只狗能靠白水泡饭活多久?

我并不想争城市养狗与乡村养狗的高下——尽管城市人对狗的重视程度较高是事实——毕竟有不同的活法,城市宠物犬有较高的生活质量,而乡村土狗可以撒开四蹄尽情奔跑。但若因古今中外迁客骚人都歌颂自由,就质疑城市是否真的宜人宜狗,呼吁上山下乡去西藏。归根到底,城市建立的初衷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人类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美好。从这一点上来看,城市是自觉的,而与城市相对的“自然”或“野外”则是盲目的。
城市宠物犬的最大特点可能就是攻击力较小。城市人口稠密,狗与人频繁接触,戒心较小。所以即便是怕狗之人,迎面遇到叮呤当啷走过来的小博美小泰迪,也无需太过惊慌。

而有人不惧小狗,却忌惮大狗,其实也是一个误区。昨天晚上遛狗的时候遇见一只很大的杜宾,拥有非常挺拔的身材,和修剪得漂亮极了的耳朵。它上来就掀翻了我的萨摩耶,纵然我的萨摩耶并不示弱,我也知道萨摩耶根本不是杜宾的对手。所幸,这只美丽的杜宾最终被主人唤回。主人安慰我道,它并不咬人。正如刚才所说,小狗因体型弱势常会做出攻击,但除此之外,其实很难找到攻击性和体型有所相关的证据。

但还是可以通过狗的动作读懂一些信号的。常见的如摇尾表示友好、呲牙表示敌意。再如前半身俯下后半身抬起,意思是希望你陪它玩;打哈欠、舔嘴巴、抖毛,都是焦虑的表示;

怕狗之人恐怕也并无心情仔细辨别面前走来的狗是敌是友,只道躲得越远越好。这本无错,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只是如果能够在躲得远远的同时不要尖叫,“避害”效果则更佳。

刚才我已说过,遇到狗时不要对视,不要跑动,现在还应加一条,不要尖叫。狗及其祖先狩猎的是善跑的食草动物。它们大多叫声圆润尖利,与低沉震慑的食肉动物吼声轻易能够区分。所以你可以想象面前的这只狗听见你发出这种尖叫之后,是有多么的兴奋。
所以,不要对视,不要跑动,不要尖叫。遇到狗时,不妨背对着它,表示你很安全。待它放松警惕,或对你失去兴趣,则可慢慢离去。

如果不幸遇到的是会主动攻击人的猛犬,那么何妨放手一搏。——反正是跑不了且要被咬的,怎么样也不能让他赚太多。

*图片来自网络;

部分数据来自凯瑟琳.M罗杰斯所著《人与狗的历史》,和南方周末。

無題

我一直困惑爲什麽像藍罐曲奇這樣甜膩乾澀的零食屢屢在節日大賣,我常常是吃兩口就被噎,滿口乾粉,難以下咽。直到很久以前保羅同學一語點醒——那是茶點,就茶吃的。

果然是大悶騷帝國的“剪頭慢“啊。

再想到這件事的時候我剛買了一包紅茶放在辦公室裡——待客用。客沒來,我自己快要把它喝完了。後來我決定屯糧過冬,想起辦公室裡有紅茶,去便利店里扒出很多曲奇餅乾,用大袋子裝著,轟轟烈烈地送到辦公室。

曲奇加紅茶的搭配果然是口感提升了不止一個檔次,微澀的紅茶恰到好處地化開了曲奇的甜膩,本身又被曲奇襯托得清香怡人。於是整個下午我都沉浸在暖烘烘的美好之中。

直到開始上火,嘴巴腫成了貓嘴。像這樣的:- ω –

然後開始了持續半天的莫名其妙的發燒。那天早晨我和往常一樣,起床后牽著狗去便利店買了牛奶和麵包,天還沒亮,我和狗卻都走得熱騰騰。早餐照例是泡了咖啡,做了好吃的三明治,黃油煎的培根上面抹白奶酪真是美妙極了——咸的培根與微酸的奶酪。然後和往常一樣開了檯燈和取暖器看書。——和之前無數個早晨一樣。但是看著看著,就發燒了。真是異事,無論是在呵氣成霜的崇明觀星,還是穿著短袖在古北跑步,都不曾生過病。

馮小姐的解釋是我潛意識里想打亂一下(現在的生活)。我說,潛意識想不想我不知道,反正我是真的不想。

我真的不想,我的時間不多。每次想到時間的問題,我就絕望得想哭。

廢書臥床,頭昏腦漲地捱了一天,睡一覺就好了許多。第二天更是有新年音樂會安撫還在鈍痛的頭。

音樂很美,我坐在黃澄澄的大廳里聽音樂,鼓點聲令我幾欲流淚。連我這樣的樂盲都被感動,音樂真好,音樂真好,有音樂的生活又精彩又充實,我決定續訂雅燃的vip了。

只是一聽到交響樂,腦子里就總會條件反射地浮現出《貓和老鼠》的畫面。

散場後出劇院,人民廣場仍舊車水馬龍,高樓的霓虹燈一絲倦色也無。頭頂一輪皓月,襯得夜空深遠荒涼無比。這是這個繁華城市豔麗的晚妝。

我由衷為自己病愈感到高興,我已多年未曾體會被病痛困擾,寸步難行的窘境,太不自由了,太浪費時間了,我一秒鐘也不想再體會。好好保重身體啊,蛐蛐。

三則

中午出門覓食,穿得灰灰的,減少存在感。回來看見小區大門五金店的智障小孩口齒不清地喊著,死……人……啦!沒人理他。即便是百無禁忌的我,對他這般喊叫也感到不適——倒不是覺得晦氣,而是擔心他會挨耳光。小區里聚了很多人,三三兩兩地說笑。一輛警車開了出來,灰灰的,沒有亮燈,大概也是為了減少存在感。

下午再出門,看見每個樓道門口都貼了募捐公告,原來上午的時候小區的一個保安大叔去世了。文筆很口語化,卻也沒什麽語法錯誤,邏輯也很清晰(這很難得,我在這個小區里很少看到有邏輯的文字)。簡單地說,保安大叔是在攙扶一位老太太的時候猝死的,愛人是外來嫂,女兒大齡未嫁,希望大家伸出援手。

即便我有多麼不喜歡這個小區以及小區里的三八們,但也從不能否認這個體制和機構高度完善健全的小區在處理事情時的高效和人性化。文明發展成熟的社會應該是可以且必然代替血緣的功能的。即便是從消極意義上說——能夠約束人性的,終究是“制度”。

偏頭疼的時候會想很多亂七八糟的東西。偏頭疼發作的時候我在寵物醫院,狗弟弟吃的骨頭卡在腸道裡,拉稀拉得慘絕人寰,帶去醫院打吊瓶。很多人看到狗弟弟打吊瓶都覺得新奇,指指戳戳地說,咦儂看呀隻狗勒垃吊鹽水!矮油老好白相額嘛。

我不明白他們爲什麽那麼愛看狗吊鹽水,我一點也不喜歡,誰會喜歡一百多塊錢一瓶的鹽水!

偏頭痛就在我坐在吊鹽水的狗弟弟身邊打盹的時候發作的。寵物診所空調開得很足,暖風轟轟地呼在臉上,想打噴嚏,診所深處有若干隻受驚的狗躺在操作臺上尖叫,主人眼淚汪汪守在一邊。狗弟弟站在操作臺上焦躁地踱步,不時把針頭踩脫,或從屁屁里噴出一些“翔”來。突然我就頭疼了。

前幾天看完了三體。因為有莊顏這個令我如鯁在喉的失敗角色,我都無法很好欣賞這一本佳作。她令我開始懷疑作者的文學造詣,直到程心這個人物出現,才令我稍感安慰,可是又另生疑竇——能塑造出程心這樣一個很據代表性的女性形象的作者,為何會塑造出莊顏這樣輕飄飄的紙人。看完三體當天恰與陳、張去崇明,兩人都是三體的讀者,於是聊了片刻。陳說網上有人說程心是“滅絕師太”,遇到什麽滅絕什麽。張立刻激烈反對,他認為程心代表的是人性。說程心是“滅絕師太”的人,很可能是沒人性的。

張的觀點可能也是作者的意圖。即便作者筆下的羅輯是用“審判的眼光”看她的,作者自己恐怕卻不是這樣。

那麼莊顏呢?

莊顏?陳想了想,哦!我看的時候把她給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