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孩

看BBC的纪录片Life,月圆之夜沙滩上无数破壳的小海龟争先恐后奔向大海。它们当中大部分被海鸟吃掉了。大卫·爱丁堡罗夫用他标志性的大舌头英音解读道,成千上万的小海龟中,能够顺利存活下来长成成年海龟的不过几只而已。

之前我未曾想过大自然中幼崽死亡率如此之高。于是又想起另一部纪录片。

还是BBC的(其实我没那么爱看BBC的纪录片,我更爱看美国的纪录片,因为美国纪录片不装逼啊,我不能忍受一部纪录片比我更装逼),前段时间大热的Too Cute,奶猫奶狗们长成大猫大狗的故事。满屏幕乱滚的毛球肉球融化了所有观众的心。萌是一种什么属性?有人试图从进化角度解释——“萌”来自哺乳动物(或者说稍微有点脑子的动物?)的护幼本能。

养过宠物尤其是养过狗的人对狗意识到自己犯错时的表情可能再熟悉不过了。再直立的双耳也会垂下来贴在脑后,脸型变圆,嘴尖的狗,嘴型也会变圆。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对护幼本能的利用。在没有人为干预的野外,动物表示顺服也是垂下耳朵。我们可以推测因为哺乳动物的护幼本能,善于表现自己幼态特征的动物更可能在敌人的一线慈悲之中存活下来。(在这里要小小解释一下,垂耳是一种幼态的特征。少有成年哺乳动物还垂耳的。狗之所以有很多成年了还垂耳的品种(比如金毛、拉布拉多),是因为它幼态持续的动物。)

这种护幼本能和野外条件中触目惊心的幼崽死亡率形成对比,令我又困惑又纠结。但很快释然,自然界诸多因素本就是此消彼长,在永恒的冲突中获得短暂的平衡。

写这么多杂乱的想法,其实是因为前几天在地铁上看到孩童乞讨,分明是累极了的,脑袋耷拉,一步一挪地往前蹭。我心痛极了,却无计可施。见有中年妇女给他钱,我更是恨得咬牙切齿。只能偷偷拍下照片传于网上,盼人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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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到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大陆孩童在港便溺风波。大陆人香港人吵成一团,却少有为视频中吓得大哭的孩子说两句。有什么比保护孩子更重要?孩子什么都不懂,责怪可以责怪到父母失教,为何要作青面獠牙状吓唬孩子?而父母分明需要保护孩子远离这种伤害,却也没有做到。

幼崽无防备能力导致的高死亡率和成年动物的护幼本能是一种互相牵制的关系。这一点没错。但人类不仅仅是动物,人类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有意识去帮助其它物种的生物啊。人类也理所应当帮助自己的幼崽,不是吗?

陆家嘴、五角场

Michael推荐我看Her。我看主演名单里有斯嘉丽约翰逊,毫不犹豫就下载了。结果当然是没有看见她的眉眼她的胸她的臀,声线倒是非常性感。影片于我非常枯燥——温柔的爱情电影显然不是我的菜,我昏昏欲睡地看完,只对其中大量在上海取景的镜头有些兴趣。有个镜头是男主角在天桥上走,背后远处是海洋馆墙壁上的青铜色鱼群,男主角在灰蒙蒙的天气下走在这群青铜色鱼背景的前面,虽然只有一瞬,却特别值得玩味。导演一定是对陆家嘴的风景下了很多功夫。

我很少去浦东,偶尔去,往往会对陆家嘴林立的高楼产生无尽地遐想。我写过一段话,陆家嘴就像小孩子的画,毫不掩饰自己的夸张金属质感和奇谲风格。它不需要模仿,因为它是最本的本体,它只管做它自己,它最现代,最史无前例,最空前。它就是未来。这大概就是时间设定在未来的Her取景在陆家嘴的原因之一吧。

我以前也写过陆家嘴。费电的陆家嘴

“晚上在陆家嘴漂泊,抬头敬畏地看著森然的大楼,被霓虹灯包裹得像一条条晶莹的大虫。这时候脑海里唯一的想法是,好费电啊。陆家嘴是一个费电的城市。

有些课在浦东,陆家嘴附近,来陆家嘴已是狠频繁的事情,但看到东方明珠,看到环球金融中心巨大的瓶起子,看到中国海关中国银行上海银行滙丰银行巨大的大厦,还是会觉得如初见一般——东方明珠投下的巨大深长的阴影在我身上戳了一记种种的印章,上海。

光是名字已足够我甜蜜追想一辈子。徐家匯,陆家嘴,人民广场,外滩,到底是谁告诉我这些名字,并让我只从名字里,就嗅出了上海的味道。然而我羞於承认的是,狠多时候,上海的感觉,多数是从新概念作文那两本厚厚的集子里读到的。

无论如何,第一次来上海也是因為新概念,和哥哥乘当时还狠不发达的轨道交通,乘一号线从徐家匯到人民广场换乘二号线到陆家嘴。那时候南京东路上的路灯全都是百事可乐的广告,我狠罗嗦地数著路灯,告诉哥哥还有几个路灯就可以到外滩了。南京东路,外滩,这些名字也让我战慄,他们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也陌生到不能再陌生。

站在外滩看浦东,站在浦东岸边看外滩。反反復复,不厌其烦,只为了满足心里那份憧憬,到现在来看,也许是当时更能看清,看得更认真、更纵情、更深刻。不论如何,不论现今如何看它,在外滩看,在浦东看,在匯亚大厦楼上往下看,它在我心裡的面貌还是它往昔展现给我的样子。

795路车缓缓转一个弯,路过环球金融中心,向东方明珠的方向开去,已能看见东方明珠四个巨大的基柱,是快到站了。灯海起起伏伏,大楼、行道树、路灯构成的的灯光丛林,车流在其间穿梭,像萤光的河。其实本没有如此好兴致,辗转的交通令我非常不愉快,但不知為何,每次从客户家裡出来,一个人跳上公交车在费电的陆家嘴里穿梭的时候,就忘记了纠缠我不得脱身的那些琐事。”

重新读到这些文字令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并不记得自己以前就那么抒情地讴歌过陆家嘴。那时候我还没有和滋滋去环球金融中心顶上看黄浦江,还没有和海客去正大看电影,也还没有和胖子在负一楼喝咖啡。

环球金融中心是滋滋的圣地——他是商科生。我在23岁还差几天的时候和他去了塔顶,享受了最后的优惠待遇。我们趴在顶楼看地下蚂蚁一样小的汽车和在地面上看不到的直升机停机坪(在Her里也出现了)。我们还对着玻璃墙外的大机器琢磨了很久,滋滋断言那是风阻尼器。我被这个神秘的专业名词震撼得五体投地,而滋滋则自信地去问旁边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了看窗外,说,噢,那是刷玻璃的。

五角场也多次出现在这部电影中——扁球状的银灰金属建筑很适合这么奇幻的电影。我在五角场上蹿下跳了好几年,最终还是离开了。我越是依赖它、想念它,就越是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不可以依赖它、想念它。它是一个温暖的襁褓,承载我的记忆,而我不可以将未来付诸于在过去轮回。我从不愿承认自己是个怀旧的人,我热爱未来远远多过留恋过去。如今我每每走在五角场,常常分不清自己身在何时,走的每一步,瞥的每一眼,都像是触发一道全息影像,过去的记忆在平地上跳出来,和现在重叠,牵绊我使我看不清前路。这不是我愿意看到的,尽管它丰富过我的生活,给过我幸福与痛楚。

前天去了陆家嘴,轻车熟路地爬上二楼去DQ买了一个甜筒吃,看见有老旧的钟表店,遂进去给自己的手表换了一个表带。师傅换,我在旁边立着吃甜筒。不时有游客进来,转一圈离去。甜筒吃完,表带也换好了。我出了店门,看一眼陆家嘴,回头进了地铁站。

禁忌词的一点零碎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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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令人不舒服的用法,其实算得上是一种母语的负迁移。在英语中,”f[beep—-]k”相较于其本义,在口语中似乎更倾向于是一种curse(勉强翻译为诅咒),类似于“damn”或者”sh[beep—-]t”,只不过程度更重,在电视里出现会被beep掉的。

汉语中的cào,跟英语的fuck很像,在没有丢失其基本义的同时,在口语中被大量用来作为curse使用。你为手机失手落地脱口而出的那个“cào”,并不意味着你真的要去这么做。

但这位母语为德语的日耳曼同学并不知道,汉语的文本载体——汉字,作为一种表意文字,它所承载的信息量并不完全等同于它所表示的语言所承载的信息量。只要我们稍加注意就会发现,文化禁忌词是很少有同音词的。比如“制造”的“造”在古汉语中其实念”cào”,但后来逐渐演化成了”zào”,原因和我们现在越来越无法直视“逼”这个字(和词)的原因是一样的。同样的,我们在写出这些禁忌词的时候,有时候也会因为“无法直视”而用近音词代替。当然,这种近因词代替禁忌词的习惯之养成,还仰赖于网络中禁忌词的屏蔽机制。

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了“cào”这个词从意义上的分化——表动作和表感叹,演化成了文字上的分化——本字表基本义,近音字表口语中的感叹。而这种分化是表音文字所指示的语言里所没有的。比如f[beep—]k就是f[beep—]k,没有其他变体。

所以我们平时在网上随便写个“草”或者“卧槽”谁也不会说什么——至少我所在的这个阶级不会说什么,但你写一个本字出来试试,别人准拿砖头把你头打破。上次我的一个朋友看到我的这个学生用这个字就很生气,觉得非常不雅,并表示自己“只在红楼梦里见过”,但“从来没说过这个字”。——他肯定说过,只是他不知道那个词的本字就是它罢了。

除颤

去年我在字幕组,带组员翻译了美国的一部医务剧,那部医务剧有点模仿《实习医生格蕾》的意思,但我当时没看过《格蕾》,而且第一次作为组长带组员翻译字幕,非常兴奋,对那部剧有感情也是情理之中的,干起活来自然是非常卖力。最常见的情景之一身体各项指数下跌,警报器开始尖叫,眼看病人快要不行了,旁边医生拿起两个像熨斗一样的东西,在上面挤一层胶质,滋滋声渐强,医生喊一声:“Clear!”周围所有急救人员遂都退后,医生把两个熨斗放在患者胸前,砰一声,患者身体一个起伏。有时候是监视器上的心电图恢复波动,有时候则是毫无反应,医生于是加强电压,再来一次。

如何翻译“Clear”这个词令我头痛了许久,我们都知道这是叫周围人闪开的意思,但小组里没有人有急救知识,也没有人有过濒死体验,所以没有人知道在中国医生使用“电熨斗”的时候,嘴里喊的是什么,以及有没有标准说法。后来我们咨询了字幕组里有医学背景的人,勉强翻译为“离手”。一年后我看《格蕾》,那个字幕组对于专业词汇的统一显然非常不专业,“clear”翻译成什么的都有,“退后”、“闪开”、“散开”之类,但大意都是不差的。

翻译了人生中第一部医务剧之后,对医务剧的翻译就开始熟练上手了,一些基本的专业词汇有时候可以不依靠网络词典直接翻译,大大节省时间,遂又接了几部医务剧,直到退出字幕组。但看美剧的习惯已经养成,开始很缓慢地追《实习医生格蕾》。格蕾第一眼惊艳到了我,狡黠的蓝色眼睛,薄薄的讥诮的唇角,冷酷有礼的口气,和放纵又界限分明的性爱。第一眼印象真是奇妙,即便她后面表现得又bitch、又喜怒无常,都没法改变我对她的好感。虽然我对他们这群医生一边把患者心脏握在手里一边眉来眼去谈恋爱的作风十分不满加十分恐惧,但也不得不承认,这部长得堪比蓝猫淘气三千问的言情剧大大丰富了我的医(歪)学(门)知(邪)识(道)。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知识,就是关于急救医生手里那两个熨斗一样的东西。

前几天我看了国家地理频道关于心脏的纪录片。纪录片只有三集,第二集的标题是心脏短路。开头的几个案例都与心脏骤停有关。纪录片中的男孩,心脏骤停后,因为同伴及时呼叫911并且使用CPR(心肺复苏术),捡回一条性命。

心脏骤停的发作非常突然,室颤概率达百分之七八十。这时候除了胸部按压外,电击除颤是非常必要的手段,速度快一分钟,患者生还的概率就大一分。

电击除颤使用的工具,就是我常常在医务剧中看到的,急救医生手中的“电熨斗”。

那部纪录片以3D动画的形式给观众解释了心脏发生室颤的原因,和电击除颤的原理。原来心脏跳动由肌肉牵动,心脏某处(我忘了)规律稳定地释放电流,刺激肌肉挤压心室,室颤则类似于电流释放异常,短时间内可以致死,而外界的电击可以使其恢复正常。

成龙若干年前拍的《宝贝计划》一度大热,我模糊记得最后一段有成龙忍着被电击的痛苦,利用汽车内电瓶箱蓄的电抢救严重冻伤的婴儿。原理应该类似电击除颤。

这时候我忍不住想,如果身边有人突发心脏骤停,我在呼叫了120和进行了胸部按压之余,是否可以利用身边的交流电为患者进行人工除颤呢?

心脏骤停发作没有征兆,好像也没什么“年龄限制”,纪录片开头的两例一生一死的案例,患者都是年轻人。

我上网查找了一些除颤仪的资料。大概知道是直流电,电压在200J以上,时间很短,约为几毫秒。我猜测这么强的电压是为了足够让心脏恢复正常的跳动,而如此短的时间是为了使身体损伤减少到最小。毕竟不是谁都喜欢被这么电一下。

我在很早很早的记忆库里勉强回忆起,电击对人的伤害,除了和电流强度有关以外,还和时间有关——受电击时间越短,受的伤害越小。

初中物理知识告诉我,人能接受的安全电压是36伏,中国家用交流电电压是220伏。但是除颤仪的200J又是什么意思呢?

想起一个朋友是学工科的,遂在QQ上问他。我的专业是语言学,多少有点理科影子在里面,常常吸引一些理工科生来将其作为业余爱好。这位朋友便是其中之一。他听了我的问题,第一反应就是交流电太危险了。

我对此表示怀疑,用自己的例子反驳。我小时候的种种经历是“往死里作就是不会死”的典型。例如我用绝缘的老虎钳把两根铁丝插入家用插座的两个孔中,然后拿录音机的插头去碰铁丝,令录音机工作。——这不是什么很有创意的能体现小朋友无穷创造力的实验,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无聊小孩无甚想象力的作死游戏。

所以情理之外意料之中地我毛手毛脚地碰到了带电的铁丝。220V家用交流电。从接触铁丝的小指,到整个胳膊全部一震,像是被猛地撞击了一下,狠狠弹开。然后呢?没有然后。我呆了一下,暗自感慨跟电子打火机里的压电陶瓷比起来,被交流电电到的感觉爽爆了。妈妈在厨房里洗菜,什么也没察觉到。要是她知道我在干什么,就不只是被电一下那么简单了。

我没有很把它当回事,那时候稍微皮一点的小孩子手里都会有两三个电子打火机里拆出来的压电陶瓷,偷偷电别人恶作剧玩;此外大姨家的电视机开关总是漏电,我们被电过几次之后,都学会拿遥控器触开关,而不是伸手挨电。大约因为这些,我对被交流电电到这件事并不以为意。

啊,还有。小时候上学总有东摸摸西摸摸的习惯,有一回放学回家上楼,手在墙壁上拍来拍去,拍到楼道总电表的铁箱上,又被狠狠地电了一下。被电击的感觉,痛是其次,难受的是震和麻。回去委屈告状,外公携电笔下楼来测,发现铁箱我触碰的地方已经烧糊了。

为什么我还活着,没人去深究了。不过和这位工科朋友的一席话,我才突然明白自己其实挺幸运的,能活那么大。

从这位朋友这里没有获得什么较为有用的信息,除了突然对自己命大命硬有了全新的认识以外。这就意味着我得从别的地方找答案了。难道我真得亲自来一趟濒死体验,才能有机会接触到除颤仪和使用除颤仪的急救医生吗?其实从上面我屡次死里逃生的经历你也应该可以看出来了,我好像不是那么容易被作弄死的体质。研究生入学时体检,做胸透时,医生一个惊呼,招呼同事来围观我的胸腔:“看这小姑娘,心肺功能多好啊。”

所以除了继续找信息以外,好像也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了。我想啊想,又想到天文观测的时候同行的一个小姑娘是我旦医学院的本科生。她或许懂一点急救常识呢?

她说自己并不懂多少急救知识,不过对我关于电能大小的问题,她给我指了一条明路。她说,J是功的单位,你得把电能换算成电压。

这应该不难,不过我并不知道是否还需要除了时间以外的其它必要参数。所以我决定继续问问别人。我又想到我的一位同学的丈夫是脑外科医生,不如艾特一下她怎样?

她毫不留情拆穿丈夫,“在急救室实习基本是打酱油的”,不过他说,交流电太危险了,还不如猛捶一拳有效。

总算有较为接近的答案了。我兴奋得尾巴高高竖起来,尾巴尖子在颤抖。又问,猛捶一拳是否可以达到止颤的作用呢?以及,如果用家用电脑或者手机的适配器把交流电换成直流电,是否可以止颤?

答,猛捶一拳可以止颤。直流电可以。

我看了看自己的电脑适配器,电压19.5V,电流2A,如果需要达到除颤仪200J的功,则需要约5秒钟时间?

这个数字令我有点疑惑,因为看电视上除颤仪释放电流的时间都是毫秒计的,也许除颤仪的电压比电脑适配器更强些吧。

这里差不多就是我的求知极限了吧。我对着这几组数字发了一会呆,抓起手机给好友孔阳发去一个信息,“问你个事情,如果小敏父亲没有去世,你和小敏会结婚吗?”

“可能吧。”

小敏的父亲因心源性心脏骤停,客死于外地。心源性心脏骤停。正值壮年的小敏父亲病发时,救护车只花了10分钟到场,却回天乏术。后来我听说,心脏骤停在中国的复苏成功率不到1%。

我追问,“你们分开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我在她手机里发现她和别人的短信。”

原本明朗的事情,又因为我的一个追问变得扑朔迷离。小敏回到家乡陪伴在伤心欲绝的母亲和四位白发老人身边,没有再去孔阳的老家——我们所有人都以为她会定居的地方。孔阳追到小敏家乡,却在手机里发现她与别人的短信。

孔阳为我复述了当时的情况之后的几年里,我都在想一个问题,如果当时有人可以给他做CPR(心肺复苏术),如果当时身边有除颤仪,我最好的两个朋友会不会现在就生活在一起,而不是一个在中部扎根,一个在沿海漂泊,令我日思夜想,却不得见。

我那么喜欢这一对曾经恋人。他们曾在我坐了一夜火车之后由着我在凌晨粗鲁地敲开他们家大门,把他们拖起来,自己躺在他们果绿色小床上睡得不省人事,他们则携手去超市买肉,回来做红烧肉给我吃。颜色暖洋洋的红烧肉,上面撒了碧绿的葱花。

人心是太过复杂的东西,远比身体复杂。孔阳说她并不知道自己看到了她的短信,而他,只告诉她自己已有女友了。

当我因一些愚蠢的感情事郁闷无可释怀的时候,就常常用一句话来安慰自己——Everything is physical. 脱离物理属性讨论人是没有意义的,这往往能令我好受些,尽管它又会将我推入深不可测的恐惧之中去。

我还握着手机胡思乱想时,某科普网站发来提醒,我的提问有人回答了。一位实习医生认为电击除颤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下的心脏骤停,在医学中叫做禁忌症。所以保险起见,还是CPR(心肺复苏术)较为安全。

因为心肺复苏术的普及,使得心脏骤停的复苏成功率在美国远远高于中国。我在文章开头提到的纪录片,也提到了心肺复苏术对于抢救患者的意义。

看起来我并没有得到一个非常确切的答案。这个自然界有太多太多令我困惑的东西,是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没有绝对黑白,也没有界限分明的色彩。但令我欣慰的是,这一切都是可以并且终将被解释的,不像人心,有时候一旦不知道,就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丢失的日记

我丢了一个月的日记。

我每天都记日记。不是博客,是纯粹的流水账,每天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不足为外人道,所以只记载手机上。三星的Snote是忠实的载体。我把日记上了锁。

上了锁的日记是没法同步到云端的。我正在很焦虑地刷机,忘记了这一点。因为在Kies3上升级,我的手机一夜回到ROOT前,而且谷歌的部分功能受到了影响。作为高贵冷艳的谷歌深度用户,我是无法忍受谷歌应用这么掉链子的。而NOTE3出了这么久,想必已经有了一些好的ROM包。我想干脆刷个新系统,也彻底解决掉NOTE3的散热和续航问题。后来刷了一个奇丑无比的新系统,我大失所望,又刷回了官包,ROOT掉,再装了一遍谷歌服务框架。来来回回折腾了有一天。新技能是get了,我想我以后若明珠投暗,或许可以帮人刷机为生,卡刷线刷一律十元。但是再同步时发现带锁的笔记都没有了,包括我的日记。

所幸上个月换手机时留了一个备份在谷歌云盘里,所以只是丢了一个月的日记而已。即便是这样,还是难过了半天。好像是丢了一个月的记忆。

我的记忆力很奇怪,可以极好,也可以极坏。某年某月某日,只要给我一个hint,我就能描绘当时场景和细节以及原封不动复述人物对话。但昨天前天我做了什么,往往一片茫然,头脑里像牛奶一样洁白。

我曾经热衷像记录日记一样写博客,每天开开心心地写流水账。后来暗处眼睛太多,不喜欢的人,包括有的亲戚,也在看我博客,就写得愈发小心,后来也就愈发少了。

某天我在东辅楼丢失了我的移动硬盘。这是一件大事,而我居然几天以后才察觉到它离家出走。我陷入无边无际的惶恐之中。硬盘中有我花很久搜集的资料。我绞尽脑汁回忆上一次见到它是什么时候,但这段时间的记忆好像都消失在一团雾霾之中,只见到模糊的轮廓。

那时候写博客的频率还没降低到像现在这样低,我最终根据一星半点的线索回忆起我可能是上周上完课给学生拷贝纪录片之后落在了教室里。我去物业找阿姨拿回了我的宝贝硬盘,有种死里逃生的虚脱感。而后决定每天记日记,不拘多少,但求记下当天发生过什么,日后回忆起来有迹可循。

然后当真就坚持了下来。起先记在加了密的新浪博客上,然后记在印象笔记里,后来又下载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日记本应用,最后转战到了Snote。我有时候晚上太累会忘记写,积了两三天,前面几天的就忘记了,不得不绞尽脑汁回忆,实在回忆不起来,只好惨兮兮地在当天的页面上写,“I can’t remember what did I do…”

我的谷歌日历和我的日记一起成了我“瞻前顾后”的好搭档,每晚用谷歌日历安排第二天做什么,然后在日记上写下今天做了什么。看起来无意义又琐碎的工作,其实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的拖延,也督促我反省自己浪费了多少时间。

因为我常常不得不痛苦地写“I wasted a whole day.”

宅的書,行的人

搬家是讀書人的噩夢。

去浦東幫馮小姐搬家,十五分鐘步程不算遠,但把書從六樓搬下,再搬上四樓,就是艱辛的工作。書,都是書,一箱箱的書,用人力慢慢背下樓,堆在三輪車上。等換班的間隙,隨手拈一本康勃夫的畫冊看,還有萨夫拉索夫希什的油畫。看起來很美,背的時候很累。

馮小姐還有很多書在我家里,她的房間太小,放不下那麼多書,故在京東上買了直接寄到我處。她不是唯一一個在我這裡寄放書的。還有老萌,畢業的時候中鐵快運寄來四個大箱子,除少數生活用品外,也都是書。物流人員脾氣很壞,大雨天的早晨大力敲開我的門,把四個大箱子摜在地上頭也不回地走了,好像是再也不願見到它們。我能理解他的心情,默默把箱子們推到房間里去了。

從十八歲拖著四個行李箱讀大學的時候開始,把書移動到另外一個地方就成了一個浩大頻繁的必修課,且一直影隨著我。四年寒暑,拖壞拉杆箱若干,書在兩個城市之間來回流動,成為註定的羈絆。那時候不足十平的宿舍里擠了八個人,沒有書架,我把書一層一層摞在靠牆的床邊。它們有時候會坍塌,把我埋在裏面。抱著頭呻吟,有那麼幾秒鐘看不見東西,眼睛裡很多星星。

畢業的時候倒是沒有受多少罪(抑或是有然而我也不記得了)。某物流公司打出算體積不算重量的廣告招徠生意,正中我下懷。於是四四方方的書塞滿該公司指定紙箱的每一寸空間,三個大紙箱有如鉛注。室長叫來她的兩個朋友幫我抬到樓下物流工作處,兩個男生小覷了地上其貌不揚的紙箱的重量,彎腰一使勁紙箱居然紋絲不動。兩人面面相覷,最後只得用小推車慢慢推到樓下去。結束之後我們在小飯館里喝著啤酒,室長說,我總覺得物流公司算體積虧大了。

研究生畢業的時候,花費很長時間收拾書籍,登記、編目、標記、打包。離開復旦的前一天我還在滿是灰塵的宿舍里收拾到深夜兩三點。恰逢花粉過敏,一直在打噴嚏,淚流滿面。那時候情緒壞極了,有灰溜溜走人的感覺,所以書的沉重和難以搬運更加重了我的傷感。

後來我又搬過幾次書,終點站是到宋園,在淘寶上訂了一個書架,把最後一本書編好目塞入書架的時候心裡由衷希望這是它們的終點站。我老了我搬不動了。這種天真的想法持續了大約一年。它們怎麼會有終點站呢,如果我還沒有停下腳步的話。但我又怎麼會停下腳步呢。

書籍承載的文明大多數時候是扎根于土壤的,因為太過沉重,交流成本太高。但人是一直在行走著的。所以實體的書和人必然需要剝離。我在無數次滿頭大汗地搬運人類文明的過程中漸漸明白了這個道理。一個讀書人如果真的想竹杖芒鞋輕勝馬,就應該看盡自己所該看的書。

或者買一個Kindle。

老馮直博的時候,也央我幫他搬書——把書從資料室,搬到博士生宿舍。用了中心的小推車,搬的都是大部頭。我沒有出力,只是在樓下一邊抵著門禁,一邊守著書。老馮叫我“司門”。蚊子很惱人,不一會司門的腿就變成了苦瓜,司門跳來跳去,科科科地撓。活並不辛苦,老馮自己搬了幾趟,遇到室友幫忙帶了幾本,就結束戰鬥。我們在晚風里走到麵館吃了麵,又去書店轉了一圈,各自回住處。

我并不覺得老馮畢業的時候會遇到搬書這樣的麻煩事。老馮皓首窮經,我覺得他以後會和加勒比海盜3中威廉的父親與船身合為一體一樣,他也會和書不分彼此。所以他必然不會走得很遠,去廢品收購站借一輛三輪車,快樂地來來回回搬運幾趟,繼續平靜的讀書生活。

老萌的書運來之後不久,老萌也搬來了上海,得空的時候來過幾次,每次走都帶很多書回去。我借給他一個小的拉杆箱,裝滿了走。如今還剩一箱半。馮小姐來拿過基本,也還留有若干,堆在老萌的箱子上。我走過時偶然看它們幾眼,猜想它們今後會不會繼續跟著主人漂泊,被壞脾氣的快遞員亂扔。

我還是保持著包裡裝一本書隨身帶的習慣,不過現在帶的是電紙書。

女孩孫正雯之死想到的

女孩孫正雯如果不死,她就只是千萬個遭受家暴的中國孩子中的一個。她的哭訴和傷痕會長期掛在臉上、身上,卻得不到半點重視。中國對家庭暴力的寬容甚至鼓勵都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如果她沒有死,那麼她父母的錯誤充其量只是“教育方法不對,但出發點是好的”,或者“父母太愛她了”。在令人窒息的“愛”和“出發點”面前,任何淤青和血污都變成蒼白的瘢痕。最後無論孩子成為什麼樣的人,那瘢痕都將伴隨他一生。

而且不出意料,儘管孫正雯已經死了,網上還是會出現一些諸如“他爸媽心裡肯定也不好受,原諒他們吧。”“哪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的,就是望子成龍心切。”之類的留言。

這樣的事也並非第一次發生。父母暴打小孩至死的案例時時會現諸報端。網友抹著眼淚罵兩句哪有這樣狠心的父母,禽獸,變態。接著風平浪靜,“禽獸”父母繼續打小孩。只是女孩孫正雯,她用生命換來滿滿三頁紙的控訴,告訴世人她的困惑、悲傷,以及她的選擇。

人們震驚于這個十三歲孩子死前的冷靜和遺書中表現出的自尊與善良。可我更欽佩于她的自省和詰問。一個十三歲的女孩,能夠察覺到父母所謂的愛更多的是傷害,並不像社會和輿論教給她的那樣,懵懂地認為這就是為她好——這是多麼簡單的道理,卻鮮有人看透。拉薩路小學傑出校友發文控訴學校老師教學方法暴虐,卻被很多人指責是“忘恩負義”,更有甚者有人說“如果當初不這樣教育你,你也不會有今天”。其顛倒是非如此,遠遜只活了十三歲五個月的女孩孫正雯。

事實就是,暴打小孩的父母不是禽獸,孫正雯的雙親也絕不是“少數敗類”,他們都是無數中國式父母的縮影。將普遍的錯誤少數化就像模糊錯誤的邊界一樣,都是危險的。將存在極大問題的中國式家暴弱化為“教育方法不對”,是為暴行開脫。農耕文明發展起來的社會,尊重佔有生產經驗的年長者是一個傳統,發展成為“孝道”本也不足為奇。但我們的社會無疑因片面追求孝道,強調子女義務,而忽視了父母責任;誇大父母的神聖性,同時也讓人輕易忘掉父母的技術性。

在這種孝文化的環境中,人們很容易將父母之愛看做本能,也容易將本能都視作正確的直覺。賦予父母神性,自然就忘卻“父母”作為普通人也具有弱點和缺陷——女孩孫正雯則很不幸遇到的父母是具有較為嚴重人格缺陷的。如果這個被孝道浸染數千年的社會,能夠正視父母也是人這一點,不知道要少多少悲劇。

即便是孫正雯這件事,也還是能聽到不少類似于“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孫正雯死了她父母也很難受,所以大家還是不要罵他們了”,或者“這樣的父母是極少數,我相信99%的父母都是好的”這樣的說法。我看了以後覺得很悲哀,中國十三億人,且不說這個百分比多麼天真爛漫,哪怕真的只有1%的父母是極品,那麼也依然有一千三百萬兒童在噩夢一樣的童年中掙扎。更何況這數字離真實數據尚遠。這對那些尚在忍受家暴的孩子們來說,太不公平了。

很多人將孩子的自殺和極端行為定義為“心理素質不好”。有天我和一個學教育的朋友聊天,我們都覺得這個詞應當在教育中禁止使用。它是一種霸權,它要求小孩無底線地接受一切不管是不是這個年齡段應該接受的生理上或心理上的折磨,將小孩的所有過激行為都劃歸為“心理素質不好”,并推測原因是父母過分溺愛孩子。

這種說法由來已久。起先是社會上掀起的對80后的責問,認為80后是垮掉的一代。輿論認為80后出身優越,接受良好的教育,又因計劃生育個個是家中獨苗,所以最後變成了“小皇帝”和“小公主”,沒有擔當。這種說法在我看來實在是虛弱不堪不值辯駁,但卻影響了輿論那麼久。有多少試圖抗爭的孩子被捆上“心理素質不好”的十字架,我不知道,我不敢去想。

孫正雯的遺書我翻了兩天。我看著她的字和她的照片覺得她就是十三歲的我,但她做成了十三歲的我不敢做的事,她以死控訴父母的惡,以血喊出“你們都錯了”。苟延殘喘活下來的我是一個懦夫,我什麽都不敢做,我甚至不敢讓我的父母看見這篇文章。

我無意間看到她的QQ號,她的昵稱是小蚊子。小蚊子,很可愛的昵稱。

小蚊子,你是一個多麼勇敢,多麼聰敏,多麼冷靜的姑娘呀。如果你長大,學習很多新知識,經歷很多人世間的事,一定會又成熟,又睿智,又迷人。可是你再也不會長大了。再也不會了。

(我沒有辦法寫好這篇文章,看著女孩孫正雯的遺書和照片我哭了很多次。)

愚蠢的事

我想了很久,不記得曾做過比這次更愚蠢的事。我為即將到來的結果驚慌失措,顫抖不已,但是捫心自問是否有後悔之心,是否有更好的折中方法。答案都是否定的。

也許多年以後回想起今天,想起今日的不顧一切和懵懂乖張,會引以為豪,會抬起頭看著太陽嘿然不語,會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我熱愛這個時候的我,雖然惶恐著戰慄著,雖然扔給未來一個龐大的難題,但我在她身上看見了真正的屬於自己的影子,沒有埋藏在現實燃燒的灰燼里,迴避著夢境的折射,而是選擇將骯髒的汗水和塵土一把抹去,失去記憶的瞳仁里有一瞬間好像閃出了光彩。

事關語言習得

事情要從十二三年前說起。五年級的小蛐蛐坐在媽媽自行車後座上,忽然發覺近幾周來自己的咽喉好像有點不受控制。就是在想咽口水的時候,喉嚨好像使不上勁。再過幾周又驚恐地發現,自己開始口吃了。
這一口吃伴隨小蛐蛐八年,從十歲,到十八歲,其中紛繁雜亂的頭緒自不必說,十八歲後偶然有一天發現自己解脫了,心情也並不輕鬆。因為若干年前某一天,知道自己這個不請自來的口吃,和天生的左撇子竟然有莫大關聯。
神經外科醫生保羅·布羅卡(對,你沒聽錯,就是“布羅卡氏區”的布羅卡),他認為腦部技能運用方面,左撇子是右撇子的鏡面影像,也就是說——是反過來的。
這個理論很吸引人,以至於人們一度以為我們左撇子的心臟也是在右邊的。這當然從解剖學就否定了,但大腦運行機制確實和左右手有密切關係。
關於這一點,我沒有找到有力佐證,但想到若干年前看的一篇文章,是說一般人左耳對音樂的感受能力超過右耳,而受過訓練的音樂家剛好相反。
我們知道,左腦負責語言、數位、邏輯以及種種分析性功能,而右腦則支配音樂、藝術類的活動。換句話說左腦是理科生,右腦是文科生。所以我猜測,受過訓練的音樂家將音符化解成了符號性的東西。而據我所知,左撇子的聽力也是和一般人相反的。
如果這還不足以證明左撇子大腦和右撇子成鏡面影響,也許我本人的例子可以做一個補充,就是不僅僅我習慣性使用左手,我還習慣性使用左腿,左腿力量也比右腿力量強一些,這表現在包括踢毽子、踢球等各種活動中。
所以我想,普通人左腦中的布羅卡氏區、韋尼克氏區(甚至現在流行的布羅德曼區理論),大概都正好與左撇子相反。
這就解決了我長久以來的一個疑問,如果左撇子和右撇子大腦運行機制相同,那麼我作為一個左撇子,為何還有如此優秀的語言表達能力(不謙虛地說,從小語文成績在班裡、在學校就所向披靡)。
這裡要說到關於布羅卡氏區、韋尼克氏區。神經語言學家認為,布羅卡氏區負責把語言映射轉化成語音,而韋尼克氏區的功能則是把語音轉化成語言的映射。聽到對方說話然後用語言回答的過程可能是:
1.  聽覺衝動傳至聽覺區,產生聽覺;
2.  聽覺區與韋尼克區聯繫,理解問話的含義;
3.  經過聯絡區的分析、綜合,將資訊傳送到運動性語言中樞;
4.  運動性語言中樞通過與頭面部有關皮質的聯繫,控制唇、舌、喉肌的運動形成語言,回答問題
注:運動性語言中樞,即布羅卡氏區的一部分。
這裡有必要說明的是,目前來講,人們一般認為大腦中負責語言的區域比傳統的布羅卡氏區、韋尼克氏區要大一些。不過這不重要,因為我們不是神經外科專業。
這裡比較重要的一點是,我們都知道,人一生當中學習語言的黃金階段是一歲半到六歲半。這並非是我們常說的“小孩記憶力都好”,而是因為語言學習的本能只存在於一歲半到六歲半這段時間內。因為小小的人腦卻是消耗能量巨大的東西,要消耗掉人體四分之一的能量,原始人類的小孩長大後不需要考CET考雅思考託福,所以學會母語之後,這種本能就不再有用,與其留著消耗能量,不如讓其衰退。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在幼年時期各個是語言天才時間一過就變成白癡,面對一堆雅思託福淚流滿面。
這裡有個佐證,有個小孩從小不會說話,被醫生診斷為智障,悲催的是,到了三十一歲,才有人發現她是聾的。後來她配了助聽器,學會了很多東西,但就是學不會語法。
類似的證據很多,和世界各地經常報導的狼孩、豬孩類似,他們一旦錯過語言學習時期,就再也無法像別人一樣擁有好像是“與生俱來”的語言能力。
 
在這裡還有必要提一下Foxp2基因。提到Foxp2基因之前,還要順便提一個插曲,在筆者參加的一個研習方言的小圈子裡,一個方言牛人曾嘲我是沒有母語的人。因為我已忘記我的合肥方言,作為第二語言的大連方言也快要忘記,作為第“三”語言的上海方言還正在雛形中。而普通話自然不能作為我的母語。這是悲涼的事情,儘管合肥話隸屬北方方言江淮次方言,有降調較多,不如南方方言好聽、有古意,但畢竟也是數萬年來的層層累積,是我的母語。不過後來我又發現又這麼一種人,天生是沒有母語的。就是SLI(specific language impairment)患者。這種病症比較悲慘,雖然患者心智、聽力乃至發音都正常,但天生說話緩慢、吐字不清、語法錯誤連篇。
SLI是由基因決定的疾病,SLI患者的Foxp2基因有了毛病,Foxp2基因,全稱是Forkhead box p2。這個基因在很多動物身上都有,人類的Foxp2基因和大猩猩的只有非常微小的差別,但這微小的差別足以造成天壤之別,這種基因的作用,就是構造一個如簧巧舌,和語法天才的大腦。
其實我們每個衰退了語言學習本能還在每天備戰英語的可憐人,跟SLI也差不多。只是SLI無論年齡大小,都失去這種能力。
所以我們知道,為什麼兒童的語言能力是我們這些秉燭夜戰的人們所不能比的。
wug測試(wug test)是檢驗小孩語法能力的一個好方法:給小孩看一張圖,畫著一個小雞一樣的動物,告訴他/她,這是一個“wug”,然後再給他看另一張有兩個動物的圖,問小孩這是兩個什麼東西。講英語的四歲小孩會回答“wugs”,這證明小孩不是鸚鵡學舌(“wug”是生造的字,小孩不可能聽過別人說“wugs”),而是真正掌握了“複數後面加S”的語法規則。
這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動物也許會學會詞彙,但永遠學不會語法。這裡要說到一個大名鼎鼎的猩猩擰姆猩斯基,是的,你沒聽錯,它的名字就來自於我們尊敬的喬姆斯基。他學過美國手語;還有倭黑猩猩康吉,會用畫有符號的塑膠卡片和科學家交流,以及一直非洲灰鸚鵡,他會說150個單詞,能叫出50個東西的名字。
申小龍的《語言學綱要》裡舉過猩猩的例子,認為猩猩具有一定能“語言”能力,例如名詞性符號概括、動詞性符號概括、符號義引申、符號創制、符號位移、符號組合等能力。但即便是這樣,動物的這種能力,和人類的語言能力也是有根本區別的。具體區別已由上文關於生理機制的部分闡述清楚。
 
所以我個人認為人類與動物的區別在於“語法”,而語法即思維,這也是為什麼兒童在詞彙學習上未必比得上大人,但學習語法比大人快很多。這個時候我就萬分同情SLI以及那些因各種腦損傷而失語的患者,思維是世界上最美麗的花朵,而他們的大腦裡是莽莽草原。我很想知道他們是如何思維的。就像我很想知道一個成年之後到第二語言的環境裡生活幾十年的仲介語使用者,他們的思維是母語,還是第二語言。
這裡就又要說到皮欽語和克裡奧爾語。如果說皮欽語是一種半人造的、缺乏語法的語言的話,那麼克裡奧爾語可以說是皮欽語的孩子,繼承了亂七八糟的詞彙,和天賦的語言本能。即克裡奧爾語基本上可以說是洋涇浜語言使用者的小孩,他們在一歲到六歲之間自己總結出了屬於自己的語法,就成了成熟的克里爾奧爾語。
當然,我們知道,還有人造語,諸如“愛斯不難讀”,甚至還有納美語之類的,創造語法真是一件難事,人們如何站在自己的思維上創造另一種思維?最近看了一篇文章,名字就很有意思,叫做《天下第一句:要有光》,這篇文章很短,我且摘下來:
 
瑞典語言學家及非洲語言專家簡森(Tore Janson)在他的《說話:語言簡史》(Speak: A Short Historyof Language,2002年)中提到這麼一個現象,作為解釋世界由來的權威之一的《聖經》,沒有提到語言是怎麼來的,亞當生來就會說話,給動植物起了名字。在亞當之前,只有一個東西會說話,那就是神自己。
神說:“要有光。”。。。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神說。。。(《聖經·創世紀》)
簡森提到的現象透露給我們一個資訊,那就是,語言之於人類已經到了多麼分不可分、想不可想的地步,以至於當年編寫《聖經》的人們千慮一疏,竟然忘記讓神來創造語言了。
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是創神者們用以區分人類和動物的標準。人天生會說話,跟上帝一樣,動物不會說話。人類之謂人類,在於會說話。這不僅是創神者們的觀點,也是很多人類學家及語言學家的觀點。自從人類掌握語言能力之後,就離開了動物,開始了人類自己的歷史。
可是,到了伊甸園裡,情況又不同了。原來蛇蠍也會說話,而且蛇蠍說的是人話,否則夏娃是聽不懂的。如果夏娃沒聽懂,也就不會有我們這些生來要受苦受難的眾生了。
換個角度看,也可以說,最初的人話和動物的語言沒什麼區別。推而理之,上帝說的也是人話,或跟動物類似的話。
這樣一推理,原來上帝、人祖、動物說一種語言,大家其實沒有多大區別,因為《聖經·創世紀》沒有提到翻譯現象,大家都是當面直說,頂多是神躲在暗處說話,不打照面而已。這件“事實”,卻從來沒有被信神的人類學家或語言學家引述過。因為它所揭示的是,人之為人,與語言無關。人能說的,動物也能說。甚至在語言方面,連上帝都沒有什麼特殊的,上帝能說的,人和動物都能說。
神說:“要有光。”
這話,人還聽得懂,但動物怎樣也是聽不懂了。這是一個有力的證據,證明達爾文的進化論是錯誤的,起碼在語言方面不能應用達爾文的進化論,因為動物的語言能力明顯不如當初了。就是打死蛇蠍,他們也不會說一句人話了。
語言能力的退化,對動物來說,是件很值得悲哀的事。不過,這也只是人以為值得悲哀。作為整個動物這個群體來說,也許無所謂。也許他們不以為是退化,反而以為是進化,因為他們早已掌握了他們自己的語言,人類聽不懂了。這也許是件快事。有時就發現說其他語言的人在大庭廣眾中一起用別人聽不懂的話竊竊私語,就有一種很享受的優越感。
上帝出現在《聖經》裡之前是否會說話,說了什麼,《聖經》沒記載或描述,我們無從知道。既然“要有光”是神在開天闢地之初的話,按照中國人歷來喜歡標榜天下第一的習慣,這句話實該被封為“天下第一句”。不過,這個天下比我們自以為的天下要大許多。
 
看到這裡我忍不住嘲笑一下,啊,原來這傳說中的天下第一句,竟然還是個無主句。眾所周知,我最愛無主句。
但這裡緊接著又衍伸出兩個疑問,第一是人類如何站在語言之上研究語言。這實在太難了,因為人們的世界歸根結底是語言的世界,人們無法穿越語言去觸摸世界。每個人的世界都在他接受語言的概念的時候就悄悄建立起來了。第二個問題是,啊,終於要回到我目前的專業了——第二語言習得者,如何在沒有語言學習本能的説明順利習得第二語言,像兒童那樣?還有就是,因為外語學習越來越重要,人類最終會不會進化出永不退化的語言學習本能呢?
而我的觀點是,即便語言學習本能消失,但作為人類,我們仍然具有無可匹敵的符號創造、辨識能力,以及對規律的歸納、演繹能力,運用這種能力,我們或可彌補語言本能衰退的損失。這也是為什麼仍舊存在大量成年的優秀二語習得者。
還有就是,我覺得,語言能力和符號辨識、創造能力以及對規律的歸納演繹能力並非是有截然的分界線的,他們之間或許有著相融共通之處。就如雖然我們脫離語言就無法思考,但是我們仍然能夠去享受語言無法表達的音樂、藝術,他們也是一種類似“語言”的符號,用來溝通世界與心靈,而顯而易見的,他們不是語言。當然,我也不確定,這種非語言符號的感受能力,在語言學習本能衰退之後,他們是否也同時衰退,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只能說,我們對布羅卡氏區和韋尼克氏區的理解僅僅局限在了語言方面。又或者說,是否我們對語言的概念太過狹隘。我們是否可以將一切思維都視為語言,將一切思維方式都視為語法?就像電腦有電腦的語言,數學家有數學的思維。
大概事實也是如此樂觀的,否則我們這些已經成年的二語習得者學習起第二語言來,未免太過希望渺茫。

春節

今年春節,如願大雪。雪地上堆積斑駁的爆竹碎屑,白色、污色、紅色、鐵灰。

依舊是心緒不佳,到奶奶家也沒有放鞭炮,因小仔不在的緣故,弟弟妹妹們都有些不知該做什麽的感覺。

一過年就不開心。在滿桌狼籍中沉默地往胃裡填塞食物。

心裡覺得很絕望,置身于嘈雜的人聲中間,腦子嗡嗡作響。

其實對過年是有憧憬的,可以看見若干想看見的人,但總體來說讓人疲憊。譬如為討得阿婆歡心,強作笑顏裝瘋賣傻,二十三歲的人在阿婆面前總要表現出六七歲的呆傻模樣,因阿婆最寵我,總愛看我熱鬧;再如強迫自己去親吻並不喜歡的未來的表嫂,只因不讓第一次來我家的她感到局促;再如對著一桌色香味俱不美的菜肴大快朵頤并不斷點頭說好吃,只因那是大姨花了好幾天時間做的一桌年飯。

但這實在太累,究竟要到幾時我才可以不用受這樣的折磨。

我更不要被人拉來評頭論足,甚至於我的伊也被拉進討論的話題。我多么希望他們不喜歡我的伊,不討論我的伊。這樣我的伊,才真正是我的,不是他們的。

過年是好的,我曉得,我曉得,只是我何時能與伊一起過年呢。——只有我與伊,微醺時分,伊從後摟抱著我,在陽臺上看遠處小小的煙火。立此存照,算作我的一個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