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毫米冲击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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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有个用起来很得心应手的工具箱。点评团购的时候,一百多块购得。应该是local牌子,但不妨碍它做工精致,质量佳。我用它改造了狗弟小时候用的狗笼子,使之变成一个狗厕所。我还用它组装了一个布艺沙发,没有电动钻,我凭蛮力把螺丝一个个拧到木头缝里,手上生满了茧。后来我的天狼折射望远镜的脚架瘸了一个腿,外出观测当天早上,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从那个工具箱里掏出扳手来,在早晨阳光下,一点点地把脚架中间的螺丝拧紧。

搬家的时候非常仓皇,这个工具箱我竟然忘记带上。只能再买一个。上网去查那个牌子,果然是local牌子。我想再买一个带电钻的工具箱,因为上次徒手拧沙发的螺丝拧得手疼,看见视频里的师傅拿电钻拧螺丝,刺溜一下螺丝就钻到木头里去,羡慕得很,再不想受罪。然而电动工具这个东西,好起来没个边,穷逼就暂时搁下了。

前几天京东的史丹利百得在做活动,分期免息。每个月六十块,反正我京东白条额度多得用不完,何乐而不为。虽然内中不包含电钻,但看图片,工具们摆在匣中,手柄黄黑相间,是史丹利百得的logo颜色,看起来风格颇似我之前的那个,便下手了。

史丹利百得,Stanley Black&Decker,是美国的一家享有盛誉的工具生产商。由生产门闩、铰链和门窗五金件的史丹利公司和生产电动工具的百得公司合并而成。作为一个制造业猎头,没挖过他们家的人简直愧对我司招牌。

然而东西到手后我非常失望。扳手粗糙,合模缝处兹兹啦啦刮手,die casting工艺堪忧。果然这世界除了德国人和日本人以外都不能信任。我气哼哼地退了货(还因为没有发票扣了17个税点!但我真的没收到发票!)

复仇的火焰在我心中熊熊燃烧,当下我就订了博世的一套13毫米冲击钻套装。

博世是德国的工业企业巨头,领域跨汽车、工业、家电、消费品、建筑技术等,中国总部设于上海,其电动工具分公司设于杭州。这一点说来挺奇怪,杭州是个轻纺发达的城市,却有三家声名显赫的电动工具公司在此设厂,除了史丹利百得和博世之外,还有美国的实耐宝。(实耐宝在萧山,不过萧山也算杭州辖区anyway)

博世的耀眼成就主要在汽车领域,为人所知则是在家电消费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其他方面不强。博世的电动工具在业内也是顶尖的。所以当我下订单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是无比自豪的!以至于我决定即刻从淘宝上买点可以使这套工具派的上用场的半成品回来装装。

这套工具到手后我又有点小失望,和后悔,和我之前的那套用得很利索的手动工具不同,这套电动工具零配件少得多,没有起子和螺丝刀的手柄我可怎么用里面摆放的整整齐齐的这些螺丝刀头子?

淘宝订购的挂桌送到的当天早上,我才打开工具箱的说明书开始看。作为一个在校绩点2.6的学渣,我有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习惯就是买到一个产品的时候,第一件事是通篇阅读说明书。

我还记得有次一个不相熟的男的和我谈互联网产品的种种,当中举例说,“比如说你买一个电子产品回来,你会把说明书都读一遍吗?哪个傻叉会这么做?”我当时低头扒饭不说话,心里是很不服气的。到现在我已经可以坦然面对这些说别人(我)傻叉的大傻叉。他们不懂,在说明书里往往能得到很多被忽略的东西。

比如说,我在“更换头子时请佩戴手套”一条重重画了三个感叹号。我怎么没想到刚使用过的头子会很烫呢,还好我事先看到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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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个小时时间认真研读了说明书之后,淘宝上订的挂桌就送到了。除了一块桌板、两只支架并螺丝等物,卖家还很贴心地附上了一支做工粗糙堪比史丹利百得的双头螺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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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的安装说明不同于博世的说明书,力求友好,简洁,以及傻叉都能在不耐烦之前读懂。按照它的指示,我在桌板上画好了打孔的记号。

没有护目镜,我找了泳镜戴上。按照说明书的方法安装好电钻握柄,打开电钻,调到正常钻一档。当然打开前没有忘记发张自拍到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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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钻的震动没有我想象中激烈,且可以轻松调整力度,我由是得以轻松掌握。然则用电钻拧螺丝并不如演示视频中那般顺滑,三合板竟很坚固,螺丝一时进不去,只在表面滑来滑去。我当然不会傻到用手去扶,机智的我用栓电钻电线的小塑料绳固定螺丝然后再用电钻钻。

还是不行,我发起狠来,那锤子对着螺丝狠命敲两下,螺丝嵌进去一些,然后再钻,顺利钻进去。

我大喜过望。这时候朋友圈的照片已经收到不少评论。制造业的候选人们纷纷发表专业意见。有人说,16RE对不对?(其实是600RE不过也很近了),有人说,是马来西亚产!(机身是马来西亚产,附件是国产),又有人说,这个钻不好拧螺丝。我答,没螺口就敲进去一些再钻,有螺口就手拧几下再钻。

然后喜孜孜补充,我自己总结的。

我这才知道,在电动工具面前,一切手柄都是浮云,所以没在这套工具组里看到手柄,是很正常的。

安装好了活动支架,接下来是钻墙时间。我卸下十字螺丝头——果然很烫!——换上8毫米普通钻头,顶在墙上,抿紧嘴巴,开始钻起来。甫一启动,就噗噜噜掉下很多墙灰。杨琳会杀了我的,我放下电钻匆匆地跑去厨房把刚才装挂桌支架的塑料纸盒子放在墙根盛着灰。

可是只钻了最多两厘米——白色墙灰后面打出红色墙灰就再也打不动了。我决定先打第二个孔,第一个孔回头再说,然后就坏了大事,因为第二个孔离第一个孔太近,而且力道没有掌握好,直接就打歪到第一个孔那里去了。good,这下房东会杀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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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另辟新地,我不屈不挠地又画了几个孔,继续钻。钻到红色粉末出来的时候,依旧钻不开。我已经满头大汗,腾出满是墙灰的手用手机搜索了一下“墙打不进”,居然有很多人提问。浏览了一会,结论是,换高硬度金属头,用冲击钻模式。我回头看看工具箱里的高硬度金属头,和我现在用的这个通体锃亮的头子不太一样,它表面粗糙暗哑,只在边缘处有隐约金属光,顶端锋利。

我把它换上去,顶在墙体上就觉得不一样,稍一用力尖锐的头子就破墙而入,而此刻我还没启动呢。

冲击钻的手感果然迥异,但要想钻透红色砖墙依旧不容易。这个时候如果有旁观者录下我的模样,一定是一个杀红了眼的电钻战士——穿着短裤背心,满身灰尘和机油,戴着泳镜,耳朵里塞着纸巾,满脸狰狞地把冲击钻往墙里塞,墙土噗噜噜掉落。可惜这个时候只有狗弟把我疯狂的样子看在眼里,它背对着我躺在不远处睡觉,听见冲击钻的巨响只是回过头来略带惊异和嫌弃地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又继续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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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孔最终一一被我打通并插入膨胀螺丝。这原也是个体力活,我把冰箱里昨天剩的炒面拿出来吸吸溜溜地吃完,累得不想动。但挂桌还没安上,蛐蛐还需努力。我把挂桌顶在头上,把支架上的孔一点点地对准墙上的孔,结果是,并不能对准。

对这个结果我也并不十分意外。潦潦草草地拿电钻把长丝打进墙,顺利打进膨胀螺栓的不超过两个,还有几个都打在了膨胀螺丝和墙中间的缝里,还有几个孔,干脆什么都打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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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结果也不意外。从小我就不是一个精于手工的人,没有耐心,粗枝大叶。但对于这个结果我已经很满意了。我用博世13毫米冲击钻为自己搭了一个可折叠的挂桌子,这个挂桌挂在我的写字台旁边。这样我在看python的时候,电脑就可以摆在旁边,当我需要实战敲代码,挪一下椅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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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操作这等利器,我居然没有弄伤自己。除了看说明书的时候被说明书上的订书钉扎到指甲缝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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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猿啊黄

周五晚上我和程序猿啊黄终于吃到了心心念念的菠萝炒饭。畔丹的菠萝炒饭,我们计划了好久了。上上个周末,我们临时决定去吃,过去发现要排四十分钟的队。我们只得去楼上吃了另外一家的迷迭香鸡腿饭,鸡腿饭固然好,但我和啊黄不约而同觉得,那是恪尽职守的好,中规中矩,没有一点火花在里面。于是更是遗憾没吃上菠萝炒饭,约好下周五再来。

周五晚上我费劲地穿过熙熙攘攘的静安寺,跑到畔丹,服务员低头看看系统说,要等半小时哦……等等,走廊上有一桌空出来了。我帮你收拾一下,服务员嫣然一笑,接着对紧跟我后的一对食客说,你们要等三十分钟哦。

我得以安坐,胜利般地叫了一杯无酒精的苹果莫吉托,一边喝一边等啊黄。啊黄在浦江镇工作,过来还有一会儿。我就翻菜单看,除了招牌的菠萝炒饭,还有一些别的泰国餐厅都有的“样板菜”,炭烧猪颈肉啦,青木瓜沙律啦,冬阴功汤啦,绿咖喱鸡啦,之类。看到酒水饮料那一页,啊黄就来了,穿T恤短裤,斜挎彪马的运动包,戴眼镜,茫然四顾。我热情洋溢地回首,他终于在东南亚食物的香味和周五的人群中寻得我,带着一张扑克脸坐下来看菜单。

和啊黄吃饭,一般都是他点菜。我只发表个别意见,例如,我要吃这个。其它你看。

所以点了一份菠萝炒饭,半份柠檬烤鸡,一份绿咖喱海鲜,一份冬阴功汤,一份青木瓜沙律。我们盼望了很久的菠萝炒饭最终端了上来,金灿灿的,卧着巨大虾仁,模样可爱。两人各自挖了一勺送进口中认真咀嚼,对视一眼点点头,不错。米饭带菠萝香,却不酸甜,酸甜的是米饭里夹的葡萄干,恰到好处地增添了另一种口感。滋味很耐细细体会,我和啊黄都不说话,低头猛吃。

第一次见啊黄,吃的也是菠萝炒饭。在中信泰富的码满矿。当晚他只吃了一份菠萝炒饭,我只叫了一杯可乐,但居然也吃得很愉快。因为夜跑的缘故,我晚上一般不吃东西,只蚕食了一大勺带着巨大虾仁和葡萄干的炒饭。啊黄也不介意。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却浑然天成地分食了一份饭。啊黄看起来瘦削,五官轻描淡写,头发轻薄似烟,极没有存在感,好似清心寡欲,然而一起吃得第一顿菠萝炒饭我就看出他和我一样或是超出我的对食物有种类似探索新世界的好奇。

他看菜单的眼神不游移,专心致志好像在看考研红宝书。吃饭的时候也并不边吃边聊,往往是低头对着盘子吃半天,才轻声评价两句,“羊肉不错。”“茄子没有入味。”或是“他家奶酪很有名。”

这个看起来很瘦的程序猿每次我和他一起吃饭都眼睁睁看他吃下分量与他体型极不相称的食物。而他却在第一次和我吃菠萝炒饭的时候就沉痛且认真地告诉我,有时候他必须得靠健身才能维持体重,不往下掉。

不往下掉!你能想象作为一个贪吃的懒癌患者,听到这种话时候的心情吗?我低头继续吸可乐,我没听见我没听见我什么都没听见。他抬头看我一眼,继续低头吃炒饭,过一会才说,碳酸饮料戒掉,减重不是难事。

很多次“温馨提醒”之后,我才学会戒掉碳酸饮料。和啊黄在畔丹吃酸咸的泰国菜,我也只喝白水。

菠萝炒饭和冬阴功汤都做得不错,柠檬鸡却烤得过老,我只吃了两筷子就放下了。啊黄则低头一声不吭地历久弥坚地慢慢从头吃到尾,直到所有盘子都只剩下碎屑。和啊黄吃饭的时候我负责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啊黄负责光盘。但胖的依旧是我。吃完以后啊黄问我,去不去上次说的那家啤酒超市看看?我说好,遂搭乘公交车前往法华镇路。

我和阿黄常常这样,像贪吃豆一样,在上海大大小小街道,从街头吃到巷尾。法租界和静安寺周围是我们最常探索的地方,不知名的小地方常有惊喜。往往是,在土耳其餐厅饱啖一餐羊肉,出来沿着法桐荫蔽的小路慢慢往地铁站走,却邂逅简陋但功夫极好的中式点心店,少不得驻足买两块黄豆面的糯米面糕,一块边走边吃,一块带回去做明天早饭。再往前走又看到意大利人开的冰淇凌店,略犹豫,即欣欣然推门进去,挖一勺坐着吃。吃饱转出来,又看见进口希腊产品小超市,毋庸多说,进去抱了几罐金枪鱼罐头,和酒浸橄榄,方心满意足各自乘地铁回家去也。

久而久之也有了一个心照不宣的习惯,遇到好的馆子,就发到对方微信上,有机会就一起去找来吃,或者其中一人先行探访。土耳其菜,西班牙菜,墨西哥菜,粤菜,本帮菜,新疆菜。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很能吃到一起去。偶有不同,譬如我不吃中式点心,他则能体会到贫瘠的碳水化合物、糖、油单调组合下的美好;而到后面很久,我才晓得,来自天府之国的啊黄是不吃辣的,油炸食品也不迟。有一次我居然兴冲冲地拉他去吃麻辣香锅。而他很有涵养地居然什么都没说。

我和啊黄上了晃悠悠的公交车,去往法华镇路。周五晚车流如织,车窗外静安寺商圈流光溢彩。我和啊黄吊在公交车拉环上,晃晃悠悠,一时无话。过一会和他说,准备买美国的服务器。他问我买哪家。我说,Linode。他点点头,又推荐了几家。一时又无话。

和啊黄吃饭,要么关乎吃,要么关乎敲代码。认识啊黄也是缘于在豆瓣上随手发了一条正在学linux的状态。他主动豆油我,说我可以教你啊。

我当然把这个行为理解为一个码农在荷尔蒙涌动的季节对一个美女(大雾)的取悦。

但后来交往久了发现,他真的只是热心帮助一切想学编程的人而已……

他在豆瓣上的头像是一个欧乐B的牙线盒子,起了一个非常不正经的网名叫驻马店CEO——怎么看都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码农。但,我也很喜欢用欧乐B的牙线,所以就很高兴地答应了他:我觉得能够知道欧乐B牙线优于目前市面上其他牙线的人,一般都不会太糟糕。说起来,我也是一个非常不着调的人啊。

后来几次见面,他帮我装好了Linux系统,还帮我给我的网站搬了家。我则为他联系猎头,帮他寻找新的工作。他看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充分榨取他的剩余价值,央他教我linux,教我敲代码,帮我解决服务器上的问题,帮我搭ssh……

啊黄是个习惯良好的程序猿,每次帮我搭建了什么东西,或是解决了什么问题,都会留下信息简要丰富的note,发到我的邮箱,往后如果再有问题,他或者别的程序猿(反正不是我)也都可以通过这些note,迅速找到线索。

他并不排斥我问白痴问题占用他的时间。在他看来,任何白痴问题,对于程序猿来说,都有其价值所在,一个优秀的程序猿,都能够从中获得新的知识和有用的信息。这种涵养令我自叹弗如,深受震动。

巴特,他给我发了一篇长文,命我阅读并学习领会其要义,标题是How To Ask Questions The Smart Way。

所以,概括下来,中心思想是,可以问白痴问题,但不可以白痴地问问题。

一旦我问问题姿势不对,啊黄就会以外交辞令回复我的邮件,淡漠有礼地指出他看不懂我在说什么,勒令我重新问。

按照啊黄的格式,我养成了良好的向程序猿提问习惯:遇到问题先谷歌——大部分我这种水平提出的问题,把代码扔进去搜一下,都会有答案。如果谷歌不出,在邮件中简要叙述一下自己想要做什么,做了什么,出现了什么样的情况,试了哪些方法。在做这些事的时候,计算机环境或者服务器环境是怎样的。

我由此get到一个与程序猿沟通技能包。

我和啊黄在法华镇路附近下来,沿着番禺路慢慢往里走。这里已远离商业街,道路逼仄晦暗。浦西市中心的小街道,到处是简陋粗糙的小店,却藏匿不知名的美味,需要耐心探索,也是我和啊黄喜欢做的事。这里距离交大较近,路边亮着灯的都是全国连锁的沙县、鸡公煲、麻辣烫、黄焖鸡。

拐了几个弯,最终在一个小高层旁边发现了一个不显眼的小便利店。如果你从这个狭窄low逼的小巷子走过去,绝对不会多看它一眼——它看起来和这个国度千万个普通杂货铺没任何区别。市井的名字印在市井的塑料招牌上,上面是恒大冰泉的广告。你不走进去都能猜到里面是什么——应该就是一个穿汗衫的爷叔一边捧着小电视看水浒传一边斜眼撇你一眼问你,要啥么事?

但如果你略略驻足,就会很快发现它的不同。店门口摆了好几个大冰柜,整整齐齐摞着啤酒,店里全然不如它外表不起眼,踏入那个小门,会豁然发现里面四壁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啤酒,金色棕色的玻璃瓶身blingbling地反照灯光,使整个小店看起来带点冰宫一样的迷幻。中央一个高脚凳,几个老外在喝酒聊天。 门外也摆了一溜排参差不齐的塑料桌椅,顾客三五成群,喝酒抽烟谈笑。这种街边大排档风格遇上上海最好喝的精酿啤酒,居然一点都不违和。

老板是个上海阿姨,一见到啊黄,就笑着说,你上次要的酸啤酒,我给你留着了。说完拿了塑料椅子安排我们去屋外坐,然后去取啤酒,过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两瓶啤酒,一个高脚杯,嘱我们,慢慢喝。不一会又旋回来,塞给我们一罐爆米花。

台风苏迪罗在来的路上。晚风清凉适意,天上云以极快的速度曳裾奔跑,这种天气与好友坐在街边喝酒,实在是快事一件。啊黄和老板娘“预约”的酸啤酒,如今终于可以品尝一番,他倒了一点在高脚杯里,递给我。我放到鼻子下面嗅了嗅,一股令人极为不悦的泡菜味。这是我第一次喝到这么奇怪的啤酒。我皱着眉头说,这是泡菜水酿的么?而且馊掉了。啊黄说,是乳酸菌。

好吧,我尝了点,口感居然没有那么坏,清爽中带着快乐明亮的酸。喝完高脚杯里的酸啤酒,我继续喝自己的。和啊黄一边喝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和周围人一样。

啊黄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可以说话非常之少。话少的人,要么实在是无趣无聊,要么就是太有趣,没空说话。啊黄属于后者。大抵程序猿都热衷于用代码建立一个自己的世界,那么必然需要旺盛的好奇心和专注力。啊黄是我见过的爱好最广泛的程序猿,没有之一。除了健身之外,我见过啊黄报名皮划艇、帆板,也和他一起去裁缝店里观摩过定制衬衫。他在低调华丽的西装定制铺子里霸占了那个修养深厚的当家裁缝大半天,为了搞清楚各种面料区别,不同袖口领口款式。一个下午过去之后,把裁缝折磨得半死不活,他才从抚摸着料样册的姿势站起身来,满意地叹口气,说,太有意思了啊。

然而,看了啊黄的豆瓣,很难把他和网上那个不讨人喜欢的牙线盒子头像的程序猿网友同志联系起来。豆瓣上的啊黄口无遮拦,没有下限,karlan同学还把他拉黑过(我要不要告诉karlan他在我服务器上的ssh就是啊黄帮忙搭建的……)。现实生活中,又容止得体,进退有度,女权(是我遇到过的少有的欣赏女性健美和力量美的中国男性),扑克脸上很少有表情变化,完全不似网上,每天妹子妹子地开不正经玩笑。

某次和几个程序猿朋友一起吃饭,有关系较好的朋友嘲笑我粗浅的计算机知识。正闷头吃鸡的啊黄抬起头来,在眼镜片后面看我一眼,轻声说,她很聪明,教一点就会。说完又继续低头吃鸡。

焦虑症后期,啊黄携一个印有奥普浴霸字样的巨大不锈钢保温杯来看我,带我去吃了中东的点心和塔吉锅。他一声不吭地把保温杯递给我,简单说,我自己做的酥油茶,你拿回去吧,保温杯记得还我。我想起他有一段时间在豆瓣上天天嚷着要【Beep—-】藏族妹子,让她每天给自己做酥油茶。后来他真的买了雅安的砖茶,和藏区的酥油。他在微信上喜滋滋给我发来物流信息截图。我看到地点在拉萨,问他,你这快递的是什么,藏区的酥油还是藏族的妹子?

他自己学会了手冲酥油茶,据说比沪上任何一家藏族菜馆子都要好喝,每天保温杯装5L去公司喝。我说,你带的是保温杯还是水族箱。

那时候我刚从焦虑症中慢慢恢复,整个人都像在暴风雨中被闪电劈过,呈现出木然的状态。美味温暖高热量的酥油茶多大程度地缓解了这些,我不太记得,只记得坐在外滩旁边一家中东菜馆子里,我呆呆地看着啊黄很认真地吃着塔吉锅里的菜,感受到一种在别处未曾看过或之前曾忽略掉的力量。认真地活着,愉快地活着,认真地愉快着。

我冒冒失失地拍拍啊黄因健身而结实紧凑的后背,说,我要多和你们这样的人做朋友。

啊黄嘴里吃着无花果,面无表情地扭头看了我一眼,点点头,嗯,接着继续挖塔吉锅里的豌豆吃了。

想到这里我坐在啤酒超市屋外的塑料椅子上,忍不住笑了。已经喝了一小瓶250ml啤酒的我,此刻像一只煮熟的虾子。我其实并不能喝酒,确切地说一滴酒都不能沾,沾一点都上脸。用果壳上的话说,我的身体缺乏解酒的基因。这是一直很让啊黄郁闷的地方,我可以和他吃遍上海,却没法和他痛快喝酒。

但晚风实在太好,朋友也实在太好,不喝太过浪费这台风来临前,周五的夜晚。

走了,啊黄说,他付了酒钱。我用被酒精屠戮下,还残存的理智,把我的那一份用支付宝打给他。我和啊黄吃东西,一直保持AA。除非找他帮我解决服务器的问题,我会请他喝杯咖啡。

随机

Karlan说到周末要去看MMT,一个大镜子。我的网站首页随机图片里有。他补充道。

说到他网站的首页随机图片,我对他说,嘴馋想吃甜食的时候,就打开他的网站首页,随机图片如果是我拍的那张日环食照片——9幅随机图片中唯一一张非黑白的照片——我就去冰箱拿一块牛轧糖吃。

说到随机,他又说,随机数产生器,其实都是有固定算法,没有真正随机。

这正好说到我一直好奇而懒得自己去找答案的一个问题——计算机是如何产生随机数的。

最一般的是线性同余法。他说,N2=A*N1 + B mod C. A、B、C是给定常数,随便扔个数做N1,算出来N2,然后N2再放到等号右边N1的位置,再得N3,重复这个过程,经过多次运算之后,出来的数字就没有明显规律了。

But how to 随便扔个数做N1?计算机又没法随便,这就又回到问题开头了。

人工设定。Karlan说,或者把现在的时间对应一个数字扔进去。

所以也正应了他开头说的,没有真正的随机。

我恍然若失。不过很快又想到另外一回事。作为一个兴(bu)趣(wu)广(zheng)泛(ye)的年轻人,我热爱隔三岔五跑到点评网上抽个小奖什么的。点评网抽奖规则一直令我印象深刻。抽奖人领取一个抽奖号。开奖当日的上证指数×深证成指×恒生指数=12位数取整,将此12位数字倒序排列后,除以参加抽奖的活动人数,得到的余数加1,即为获奖号码。

算法很繁琐,但原理其实和Karlan说的随机数生成器一样。而“随便扔个数做N1”在这里则变成了无法预测的当天大盘指数。这是一个非常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也足够公开透明,令参与者信服的一个解决方案。能够想出这种方式的点评某策划或产品经理,想必是读数学出身?

再往深了想想,无法预测的大盘指数对人来说,符合“随机”的条件,是因为人无法知道明天的大盘会是多少点。设想如果人类智慧发展到可以精准预测明天大盘,就像我们知道明天太阳会从哪个角度升起一样,那么就得寻找更加“随机”的常数。

所谓“随机”,大概就是人尚不能预测之数。而人是否一旦了解所有,就不再有随机,也不再有可能性?从一开始,时间之箭就决定了杯子下落后,碎玻璃溅起的方向?

抑郁与安宁

昨天晚上有一阵,感觉到极度的抑郁——这么说其实不准确,而是极度感觉不到快乐,心空落无所依,为未来设想的任何可能性都无法调动积极的情绪,过去的快乐回忆又极容易产生悲伤。而对死亡的恐惧又令我产生怎样也无法有妥善解决方式的感觉。

怎样都不舒服,好像是缓缓陷入泥潭。不知道是不是抑郁。求生的本能令我伸出手来求救。跟朋友计划出游,去大洋山,去南法,去印尼,才算透出一口气。

彼时我在外高桥,空无一人的停车场。工商银行的数据中心彻夜通明,Kingston的LOGO发出明亮光芒,凸月悬挂高空,我无所遁形。

其间Karlan发来一张我今年年初在古北的一张照片,说给我的画像部分参照了这一张,他觉得最好看。那时候的我是典型的我,无知狂妄又快乐。总是兴致勃勃不知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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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复道,Elle est morte.

Karlan不再说话。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真心地难过。因为我确切地知道,新的蛐蛐未必坏,她懂得了恐惧和珍惜,知道了起点和终点;但这个我最爱的蛐蛐,无知狂妄又快乐的蛐蛐,总是精力充沛的蛐蛐,再也不会回来。

上上周心理医生叫我想象如果生命还剩一年,会去做什么。我简单地答,见朋友,把小说写完。

如果生命还剩半年呢?答:见朋友,把小说写完。

如果生命还剩一个月呢?答:见朋友,写点东西,可能小说写不完了。

如果还剩一周呢?答:见朋友,写东西。我尽量缩短语句,因为已经感觉到自己哽咽,随时有可能哭出来。

上个月最难过的几天里,有好几个下午,在看程浩留下的文字。这个在病床上和死亡脸贴脸睡了二十年的少年说,“……但是我必须坚持写作这个行为,因为我不想让自己身上的伤痕变得毫无意义。”他提到了“意义”,看到这两个字,那段时间一直在痛苦思索人活着的意义的我开始停止思考这个问题,接受了“有意义”这个预设。

心理医生这一番问话也令我明白一些。多年来我保持着读书和写作的习惯。我固然希望自己成为学问家、作家,但读书和写作并非为这目的,而是这过程令我安宁。

无知的快乐已经不再,希望我还拥有安宁。

瑞瑞的独角仙

我两三岁的时候吧,看着我妈的腿,突然感慨道,妈妈,你的腿像蚂蚱的一样。

按理说灵长类动物和不完全变态昆虫在外形上实在难以令人联想到一块。但蚂蚱大腿根部健壮,至关节处逐渐变细,这一点和人确实很像。那是两三岁的我,只见过我妈的腿和蚂蚱的腿的我,能够察觉到的类似之处。

长大以后学习语言学,知道了原始人类的诗性思维,回想起我记事起的这第一个比喻,感慨原始人类和儿童的惊人相似。

小时候并没有人工的玩具,都是在草堆里和各种各样的虫子一起玩,能想到蚂蚱腿作为比喻,是拙朴可爱,也是情理之中。

瑞瑞捉到一只独角仙,献宝一样发微信给我看。那是一只雄性独角仙,器宇轩昂的铁铲持在当中,盔甲散发铁黑色光泽,幽深又神气。他在瑞瑞手上爬来爬去,爪子力气很大,把手背都抓住一道道红迹子。

瑞瑞做电工的时候遇到过一只独角仙的尸体。没捉到过活物,他一直以为憾事。我在五角场百联倒是见过售卖的独角仙——当然是活的。住在豪华透明塑料箱里,模拟潮湿的自然环境,湿土、草丛、瓦砾,小木台上挖个坑,里面盛着一枚供独角仙吸吮的果冻。通常一枚甲虫果冻,够一只独角仙吃三天。我想过给瑞瑞买一个。最终没有买。我隐约觉得这种售卖昆虫是对童年的亵渎。

我和表弟瑞瑞一起长大,两个人凑在一起的时候往往是在野外捉虫子。最多的是蚂蚱和西瓜虫。蚂蚱有绿色和咖啡色,笨,手一扣就扑到了,有时候会吐出一口酱油在手上,不知道那是什么。蚂蚱的亲戚有蝗虫,脚上有倒钩,抓起来会痛。咖啡色蝗虫很精明,影子一过来就跳开了。

有年夏天我们养了两只一拃长的蚂蚱,和一只虎头虎脑的大蝗虫,每天拿青草喂他们。有天晚上吃饭的时候蝗虫跑了出来,我表哥就拿筷子去夹了回来。

雨后的蜻蜓群,要用蛛网捕捉。在竹竿上绑一个铁丝圈,满世界找蜘蛛辛苦结好的网,见到就捞在铁丝圈上,捞上三五张,就可以去河边蜻蜓群里捞。这种方法一般都会有些收获。蜻蜓其实是一种很凶猛的动物。我捉一只蚊子给蜻蜓吃。蜻蜓把蚊子搓成球,吃了下去。大口吞咽的样子像一个孩子一边哽咽一边在家长威逼下吃饭。

蜻蜓的亲戚有豆娘,也在河边,比蜻蜓好看,翅膀可以合拢,也更容易捕捉。蝴蝶更好捉,夏天白蝴蝶最多,黄蝴蝶最脏,喜欢吃垃圾,垃圾堆里的西瓜皮是它们最爱。

瓢虫喜欢往高处爬,爬到最顶端就会飞起来。蜗牛和鼻涕虫是亲戚,遇到盐都会化。我小时候看见书上有人养蜗牛,还给蜗牛洗澡。于是下雨天我也用药瓶装了几个蜗牛在里面,灌水进去给它们洗澡。后来我就把这事忘了。一段时间我想起来之后,打开药瓶看到我人生中最后悔的一幕(之一)。

还有知了,在树上并不容易捉到。我们也养过蚕,蚕是干净洁白的完全变态昆虫,却并不恶心,小孩子都喜欢拿在手上。

青蛙和蛤蟆也好玩。大学里的前男友有青蛙恐惧。大学又在山里,夏天常有成群的青蛙蛤蟆出来找水喝。我怕他们被车压到,遇到就捡起来送他们回去。有天突发奇想我用学校超市的塑料袋装了几个路边随手捡到的蛤蟆。前男友来见我,我随意地把塑料袋递给他让他帮我拿一下。他一边问我里面装的是什么一边打开塑料袋探头进去看。我永远都记得他当时的表情。哈哈哈哈。

我和瑞瑞都延续了童年时候的良好习惯。无论长多大,走多远,到哪都喜欢往路边绿化带一扑,扒开草堆找虫子。瑞瑞高中的时候被蜈蚣蛰到过,据说非常痛。我周围的小孩,有被蜂子蛰过,有被毛毛虫蛰过,唯独我全须全尾。大概因为我到底胆子小,并非全然无惧。

这其实也是种遗憾。我最终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了解了这个遗憾。某天狗弟的白毛上意外趴了一只毛毛虫。我就弄下来让它蛰了自己感受一下。

真痛啊,妈的。

不过我也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走在路上喜欢东摸摸西摸摸,看到路边有虫子就蹲下来看半天。上周去医院体检,路上看到个翠绿色毛毛虫在爬,我就蹲着看它,目送它爬走,结果是误了挂号,一直排到下午。

瑞瑞在上班的单位附近捉到那只活的独角仙之后,走了狗屎运一般,又在周围一连捉到四只,其中有只似乎是从高处跌下,摔断了头,但仍旧很努力地在吃瑞瑞喂给它们的香蕉。我猜瑞瑞此刻的感觉像是老鼠杰瑞掉到了奶酪里。他微信上给我发独角仙们舞刀弄枪的视频,一边问我要怎么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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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瑞瑞就喜欢跟在我后面问这问那,他捉虫子比我厉害多了,但他佩服我一肚子歪理邪说,我搜肠刮肚地用小学自然课里学到的知识满足他。虽然我那时候年幼,仍在他专注观察虫子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无限可能性。

这个世界的现实不有趣。瑞瑞最终并没有成为法布尔——他大概也没想过自己要成为昆虫学家。他没有考上大学,大专毕业后成了一个电工。他给我看独角仙的照片,背景就是他所在的电厂的操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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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嘱咐他去网上买甲虫果冻,给点潮湿环境,盖点叶子树枝之类。他依言去做了,第二天又给我看他搭建的昆虫王国,已初具规模。只是摔断了头的那个独角仙死去了,还剩四个。如果养得顺利,大概可以活到9月吧。他说有人出钱买,我说,不卖,你好好养着。他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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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能活到9月,我突然有些悲伤。想起庄子说的“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人又何尝不是哉。人又何尝不是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扑杀

昨晚狗弟扑杀了一只猫。

狗弟有扑猫的前科,但没有造成过死亡。那是一只非常瘦弱的小猫,从狗嘴里顽强爬出来,湿漉漉地跑掉了。

狗弟扑猫是本能。但以他的速度是扑不到的,一般是它受伤——被猫狠狠一爪子挠在脸上,鼻子上至今有个小小的坑;或者是我受伤——身体失去平衡,大部分时候是膝盖受创,有时候整个人摔到草丛里去。。

但这次不一样,狗弟扑住了。

我和杨琳在世纪大道上一边走一遍说话,狗弟突然向旁边绿化带扑去。一只姜黄大猫飞奔而出,树丛里响起另一只猫的嘶叫。我一边奋力拉牵引绳,一边问赶到绿化带旁边观看情况的杨琳,扑到没有?杨琳弱弱地回答,扑到了。

猫的嘶叫越来越弱。我一边大喊狗弟的名字,一边拉牵引绳。绳子被树枝绊住,一时半会拉不出。我知道狗弟无意吃猫,只是想和猫玩,但它为了防止猫逃跑,会一次次下嘴去咬,使其丧失逃跑能力。那是我上次看见小猫和它搏斗的时候发现的。

杨琳最终把狗弟拉了出来,狗弟嘴里叼着一只比我想象中要大一些的黑影。我一脚踢在狗弟屁股上。狗弟嘴巴一松,一只虎纹花斑猫掉了下来。

那是一只瘦弱精干的狸猫。侧躺在地上,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抽搐着,一张一翕。如我所料,身上没有血迹,全是狗的口水,枯叶子沾了一身。

它抽搐了几分钟,就死了。中间有行人路过。爸爸带着年幼的女儿,爸爸一边走一边和女儿说,它快不行了。

我想起大学里有两只训练有素的狗,一前一后地追捕一只姜黄大猫,最后在半坡的灌木丛里扑杀了它。我本来没注意到这三个冤家。是在宿舍门口看见两只瘦弱的小猫姿势非常奇怪地在看向同一个方向,我才发现是两只狗在追一只猫。我听见灌木丛里猫的嘶叫,和狗的沉默。两只观看的猫,前爪搭在台阶上,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想安慰它们,走过去抚摸它们的背。它们像个石雕一样,没有任何反应。后来两只狗一前一后地小跑出灌木丛。我跑过去,拨开荒草,看见了黄猫的尸体。身上没有血迹,只有湿漉漉的沾着口水的咬痕在胸腹处。我才知道狗扑杀猫是不必沾血的。

我总是忘不了那两只眼睁睁看着自己同类被屠杀的小猫的眼神。和今天的我,看着那只狸花猫渐渐死去,大概没有分别。

江湖夜雨

我和老冯在微信里约见面的地方。他把光华楼打成了黄瓜楼。我于是下班后来黄瓜楼找他。十号线依旧冷得像冰箱,我看看车厢玻璃镜中自己,旧衣服,头发没有仔细梳理,大眼袋。从地铁里钻出来是傍晚,心情最放松最惆怅的时候。天色玻璃蓝,飘着几朵大云,霓虹灯已亮起,伴随滴滴叭叭的鸣笛和自行车铃,周围都是年轻的聪明的面孔。又来五角场了。五角场还是五角场,我还是我。我忍不住叹气。

最喜欢的质馆咖啡也开到了政通路,色调似乎为迎合学生子,变成淡蓝色,只是没什么人。市区里的质馆,下午往往难寻带插头的佳座一个。

我走到政通路尽头,正好看见老冯也走过来,他穿了一件印有千与千寻里的无脸男头像的黑色T恤,和他的大头相得益彰。我们于是沿着国定路跨过恶臭小河,走到大学路上去。在国定路和政民路的交叉口,我和老冯说,但诚刚来上海,我们在这里,眼睁睁看着一起车祸夺走一条性命。我没告诉他那是我唯一一次近距离接触死神。也没告诉他,最近的焦虑症与死亡有关。

认识老冯有六年,他的模样未曾变过。大头,穿最简单的衣服,心满意足的笑容,拎着布袋子,里面多半装着一本书。上次见面也是,上次见面就是在周末,我在闵行区图书馆给一个朋友参与制作的小话剧跑龙套。

刘帅和他的中国装束复原小组小有名气。有时候他会叫我去做模特。距离我上次去拍照片已有三四年。这次去,他说穿中唐时候的。我从深渊一般的焦虑症中恢复了一些,就整理了一下状态去了。原来是一出讲唐宋诗歌、尺八和服章的小话剧,刘帅和他的团队,负责服章这一章节和整场服装的技术支持。我的任务就是穿中唐的高腰襦裙走一圈。

刘帅从来不把自己的作品叫汉服,也和汉服圈子保持着疏远的距离——他把自己定位成严肃的学术派。这令我觉得舒服,也愿意去帮忙。我清醒地意识到我并不喜欢汉服运动,也常常在反思自己当年组织的一些活动。

化妆师帮我上妆,一层一层地涂抹色号很浅的粉底,然后在眼周打上饱和度很高的腮红。我很清晰地感受着这一切,年轻化妆师美瞳后面专注的眼睛,微张的唇,淡淡的口气。海绵饱蘸粉底和水,在脸部涂饰,凉得有点痛,从鼻子到脸颊。然后是毛刷,干燥的毛刷,轻轻拂过。接着是尖锐的眼线笔,像钝刀一样切割着我的上眼睑。我很仔细地感受这一切——尽管并不十分舒服。最近的焦虑症和死亡有关,我的感官变得空前敏感,好像是知道自己即将溺水时的大口呼吸,痛也好过没有。

我的皮肤非常不喜欢化妆品,它用起皮的方式抗议粉底的遮盖。化妆师不得不隔一会儿就盖一层。中间梳头的时候,刘帅进来过一次,见到我,大失所望,你瘦了。瘦了中唐的衣服就撑不起来了!我看周围的模特,可不是,都有一张丰腴的,把腮红撑得饱饱的脸蛋。我又看看镜中自己,苍白粉底下有一张颧骨高起、两眼失神的脸孔。

这场莫名其妙的焦虑症几乎摧毁了之前的那个我。大脑像失去控制一样飞速运转,为一个不可能的问题设想各种可能的答案,然而结果是“bzzz, ERROR”,“bzzz, ERROR”,“bzzz, ERROR”……最后筋疲力尽,却还没蓝屏。第一次希望大脑可以降频,和往常一样只去想一些呆傻的问题,譬如“一会儿吃什么”。

参演话剧的时候我已经好了一些。我在化妆间里听其他模特还有化妆师在聊天,他们有时候聊天,有时候唱《皂罗袍》,声音极美。我却无心欣赏。襦裙已经穿在身上,系带扎得很紧,微微有胸闷的感觉。我心里大概清楚,这是我最后一次和过去的汉服有联系了吧。

我不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过去错了就错了,承认或推翻都没什么不好。只是会为逝去的时间而心痛。譬如汉服,我喜欢它的美,却在一些不美的地方花去太多时间。我的理性会敦促我修正,我的感情会哀悼我的时间。好在我不会投入太多到“沉没成本”当中。年纪越大,越难改变想法,大概就是“沉没成本”效应。

前几天妈妈来看望我,我随手套了一件旧运动服下楼遛狗。妈妈当时就崩溃了,那是你大一时候穿的衣服啊,都穿了十年了,你现在怎么过得那么潦倒?困扰我的不是她说我过得潦倒,而是恍然惊觉时光已经过去十年。而我还以为自己年岁尚幼。这十年好像是一眨眼就过去的,我到底做了什么?到底浪费了多少时间,乃至令我有穿越漆黑隧道倏忽抵达终点的感觉?

这种时间飞速流逝的感觉令我全身发冷。我面无表情地顶着发髻,穿着华服,坐在一堆唐宋的人影中间,想着这些问题。老冯在来这里看我的路上,他发来一张照片。那是送给我的一幅字。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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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又是一个十年。当年前我们在青春中喝酒,一晃眼十年过去,我在江湖漂泊。我想起第一次在汪少华老师的训诂学课上见到老冯,他像一枚土豆,提溜着布包,表情始终是心满意足的。后来我们还一起上小艳姐的敦煌变文课。我们去吃他最爱吃的河南烩面。我们去图书馆看古籍。他看了很久,我装模作样看了一会《方言》,就睡着了。后来我们出去找图书馆旁边很有名的一家包子铺,结果看到一个破败的关门的店面。

也曾在书桌前伏案读书写字,也曾带着小马扎去听最好的讲座,也曾和一群朋友在酒吧里喝酒唱歌闹到深夜,也曾因为好胜心去玩一个通关游戏,也曾花很多时间琢磨一个完美的自拍角度。当时的快乐似乎是一样的,但现在想来,我最怀念的却是认真读书和深深思考的时光——在图书馆中经窗外绿叶过滤的阳光中的静谧下午,那似乎是一种永恒。

老冯给我这幅字,是因为他今年博士毕业,就要去中山大学教书了。我恍然想起很久没见到老冯了,这一次见面,竟然是要告别。

我突然意识到这十年自己犯了一个巨大错误——在最宝贵的青春时间中,我投入了巨大时间和精力去满足虚荣心,和争取虚无缥缈的认同,却忽略自己身边那么多像老冯这样优秀的可爱的朋友。他们受过良好教育却从不张扬,为人谦和却不软弱,口袋里未必有钱,却有颜回之德。而这样的人,大多秉承君子之交的原则,并不以天天腻在一起为友情。而我,则知道就算隔半年不见这些好友,见面依旧倾盖如故把盏言欢,便把每天的点滴时间,用来对付眼下不喜欢的人,不喜欢的事。

这是对时间的大不敬。我久久地看着老冯秀气的隶书,眼泪模糊了视线,感受到一种比刚才眼线笔戳在眼睑上还要难受的痛。后悔,悲伤,感慨,幸运,五味杂陈。

这是一个现在发现还来得及的教训,今后不会把宝贵的时间用来去取悦自己不喜欢的陌生人,或去试图让不喜欢自己的陌生人改变。宝贵的时间应当用来和朋友们在一起。分享一本好书,一起走一段路,或者只是相视而笑,都令时间流逝不再面目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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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冯后来来见了我一面,我穿着高腰襦裙,画着面具一样的妆容,头上顶着硕大发髻。他忍不住笑了,掏出手机来要合影。立着聊了一会,他就要走了。我很愧疚,让他赶过来看我,我却不能和他一起吃晚饭。遂约工作日晚上,我去复旦找他。

不能和老冯一起吃晚饭是因为约好了程序猿啊黄。他知我被焦虑症折磨,带我去外滩吃了中东的甜点和塔吉锅,还特地用印有奥普浴霸字样的一升的不锈钢保温杯给我带了他自己做的好喝到炸裂的酥油茶。啊黄是一个我很钦佩的朋友。网上没一句正经话,但认识他本尊就知道他是个为人极有风度却也从不矫揉造作的君子。热爱敲代码和吃东西,以及逛展览馆。活得很认真,认真得怡然自得。和他吃饭我都不好意思直接问他关于死亡焦虑的问题——好像问他这种问题都是在惊扰一只正恬淡啄毛的鹭鸶。最终我笑眯眯地拍拍他背说,我要经常和你们这些很好的人在一起。他正在认真地吃塔吉锅里的无花果,闻言愣了愣,然后点点头,什么也没说。整场下午茶加晚饭我也没再被焦虑症bother。

2015-07-13 074029

和老冯约好的周三,因为我钥匙忘带,推到周四。于是周四这个惬意的孟夏晚上。我和老冯悠然走在大学路。大学路比我在复旦的时候热闹了许多。数不清的小摊子,学生们在里面快乐地吃烤串喝酒。他们真好,什么都没有,却拥有全世界。我努力安慰自己,好歹也是和朋友吃过很多次阿康烧烤了,没有虚度。记得第一次见到小新,也是在阿康吃烧烤。

路上有拉胡琴唱歌的艺人,唱着地方戏,我掏出一把角子给了他。

和小新认识就像和你认识一样。我对老冯说。第一次见面就好像已经认识很久了,聊的东西熟门熟路。还有但诚啦,XX啦。我掰着指头数了几个。认识很久以后再回想当初什么时候认识的,就是想不起来,好像互相认识这种事是盘古开天地的时候就有的,天经地义的事。你说,这世界是不是真有前世呢。老冯笑了,没说话。

我带老冯去吃一家我以前在另外一家分店吃过的陕西面馆。这个面馆是我为了学做甑糕专门跑去的。有段时间Karlan挠心抓肺地想吃家里做的甑糕,奈何在美帝,嘴长莫及。甑糕是个什么东西,我从来没吃过。只得满上海找有卖甑糕的地方,去尝一尝,然后回来试着做一下,写成菜谱发给Karlan,令他在美帝不那么suffer。后来在一个雨夜去了一个卖甑糕的陕西小面馆子,原来甑糕就是大锅版的蜜枣粽子啊,我大失所望。那里的肉夹馍也不好,臊子面的面条居然是圆的。但是我看到大学路上有分店,老冯又对面来者不拒,兴许他爱吃呢,就领着他去了。

开在大学路上的一个一居室里,这家店人居然很多。服务生看到我们两个,张望半天,指着一个已经坐了两人的四人座说,你们拼一下吧。我和老冯都不讲究,就快乐地走过去坐下说话了。老冯本来坐在我对面,但我指指我旁边的位置说,老冯你坐这儿!这儿好说话!老冯又坐在了旁边,然后快乐地说,这是首席诶。

老冯说他中午帮师妹看孩子,“那孩子已经会动了。”老冯说——老冯最喜欢小孩子——看完孩子和师妹一起去南区吃饭。三个人就老冯一个人吃,吃了两个菜一份饭,再吃不下了。我说随便吃点吧,都是你爱吃的面。等菜的间隙里老冯和我说他的打算,到底是留在上海去出版社工作,还是去中大做青椒。

聊来聊去不免提到旧友。但诚现在出版社,算是修成正果,今天飞日本见女友,明天去香港出差三联。又说到中心和古籍所的几位同学老师,老冯便拿出手机给我看他前几天拍的毕业照。我看见了很多熟悉的脸,金针菇孙挠挠,现在浙大博后,小艳姐,当然还在复旦教敦煌变文,陈小花在坐月子自然没有上镜,但不用上镜也知道她最近怎么样。老冯给我看了一圈,忽然叹了口气说没有和我拍照。我楞了一下,笑着说,我毕业的时候,和你拍了呢。老冯说,我那时候没穿着学位服呢。

正聊着,拌面筋上来了。老冯突然对同桌的那对食客说,你们来点儿吧,我们吃不掉了。那两人吓了一跳,女的说,谢谢,我们吃饱了。老冯依旧自来熟,央道,别客气,真的,我们都吃过了。

我觉得有点尴尬,此刻只好眼观鼻鼻观心。最后看两方拉锯没完没了,就圆场道,我们就放这儿,你们要吃的话随便夹好了。

坐我斜对面的那个男的突然问我,你是瞿秋石?

我吓了一跳。老冯幸灾乐祸道,遇到粉丝了。男的说,学姐,我是安刚啊。

我差点飙泪。居然是四年未见的师弟。师弟考研失利后,在复旦旁边住了一段时间,我去看过他,一起吃了饭,还塞给他一只我没法养的猫。后来QQ用得少了,就渐渐断了联络。他见到我第二句话是,居然这么巧。第三句话是,那只猫我弄丢了。

我给老冯介绍,这是当年想考中文系的师弟。安刚说,还记得郑建飞吗?他读博了!我恍然记得他有一个好友,却不记得具体名字,正在沉吟,老冯说,我知道他,先跟了陈尚君,然后是刘钊。安刚大惊失色,你怎么认识他?我笑道,复旦中文那么小,老冯在里面呆了多少年。

安刚说起先不确定是不是我,听到我们在聊但诚,遂试探着叫了我。他也是认识但诚的。

满席尽欢。据说安刚也是第一次来这个小馆子——他也是陕西人。深陷虚无主义痛苦的我,好像又开始相信一种虚无缥缈的所谓“命运”了。

吃完饭我掏钱买单,口袋里还剩下三个角子,刚好付清零头。老冯见此,递给我一个角子,说,万一又遇到拉胡琴的呢?

吃完饭老冯送我去地铁站,我们又沿着大学路往地铁站方向走,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都认识的一些朋友老师。五角场每个夜晚都青春奢侈得令人战栗,快乐的晚风,blingbling的霓虹灯,擦肩而过的学生。我搭着老冯的肩,感到一阵阵快乐和轻松,焦虑和抑郁好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了。

快走到地铁站的时候,还真的又遇到一个拉胡琴的艺人,穿斜襟地大衫,唱粗糙的地方戏。对面花坛上坐着一个大叔,心不在焉地听着。艺人就对着他唱,旁若无人,周遭都是背景。我把老冯先前给我的那个角子投给他,两人立着听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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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坐在建国西路的一个小洋房里,面对着微笑的心理咨询师,我说,“之前的强烈焦虑情绪中,有一种情绪是好像脑子里绑着一颗定时炸弹,tick tick地报时,我的神经绷得紧紧,好像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做什么都是在浪费这宝贵时间。我不知道要做什么,因而时间在犹豫中荒度,我更加紧张,几欲嚎啕。这种恶性循环令人崩溃。

“然而和朋友们在一起说话,会感觉轻松快乐,按理说快乐的时间过得快,煎熬的时间过得慢。但同样长度的时间里,相比较煎熬的时间,快乐的时间更让我觉得充盈、满足、不后悔。”

乱想

凡不能毁灭我的,必使我强大。(废话,但是万一把我毁灭了呢)

此刻最令我痛苦的,是发现自我的存在,和自我的必然毁灭。如果有造物主,它为什么要毁灭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东西?

总结一下最近的概括。我有两个世界观。世界观1, 世界是物理的;世界观2,我是打不死的小强。某天我的潜意识趁我半睡半醒,偷偷拿世界观2去撞世界观1,现在我怀里抱着稀巴烂的世界观2的尸体嚎啕大哭,接受不能。

时间过得太快,一转眼一天过去。一想起这个,就像头上绑着一枚正在tick tick倒计时的定时炸弹。

看了程浩的文章和事迹。“但是我必须坚持写作这个行为,因为我不想让自己身上的伤痕变得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