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近代漢語課卻把眼鏡丟在宿舍書桌上,拖著書包水壺從教室後邊挪到第一排,白色帷幕上的四號宋體字還是朦朦朧朧,像腳爪纖細的蟲子。
好罷,這不是我今天要講的主題,但與此有關,在課上對著一大堆俗體字我想到了火星文。嗯,今天我講自己對火星文的看法。——火星文,大家都叫它火星文,我也這麼叫。
這得先從英文說起。
有一段時間我在合肥城隍廟看到過一種T恤,上面印著一個巨大的宋體“張”字。這讓我驚異了很久,覺得非常怪異。因為我們通常所見的衣服上的文字大多是英文。我們可以推測第一個在衣服上印英文的人的初衷也許是受西方的影響,或者也許是在這片表意文字統治的土地上的一種標新立異。但很快它變成一種並不新奇的花紋,但它仍舊有意義。我願意相信,後來人們仍然熱衷于在衣服上印英文,並非因為它新奇,而是因為它表達意義並非那麼直白。
我當然不是說英文比漢語含蓄,這是不可能噠。但是在英語作為第二語言的國度里,經過一道翻譯的工序,它顯得就不那麼赤裸裸,而是蓋上了一層或薄或厚的面紗。試想,一件寫著LOVE的T恤,和一件寫著胖娃體的“愛”的T恤,哪件看上去更正常一點呢——或許後者會讓人想到傳教團體。就連腦殘憤青們穿的都是“I LOVE CHINA”而不是“我愛中國”,我想更足以說明這一點。(我有時候很想問他們既然那麼愛國爲什麽要用英文表達自己的熱愛,這不是太奇怪了嗎。)
而在英語普及的當下,連英語簡直都不能算作是對含義的覆蓋,而要用受眾更小的語言來增添它的含蓄。這也足以說明這一點。這又要說到日語,其實日語雖然有些地方用到漢字(我想到大連星海廣場的割烹清水),但因為構詞法畢竟不同,看起來還是多了一道翻譯的工序。
再好比QQ簽名,寫一句“都緣自有離恨故畫作遠山長”,總好過直接寫“我想你了”,當然“甘作一生拼盡君今日歡”這樣直白的抒情終究只是大膽創舉用多了也是沒意思的。
所以我們難以看見將漢字作為花紋印在衣服上的情況,儘管我們知道漢字是多么漂亮。現在就連英語似乎也顯得太裸露,在英語普及、翻譯工具發達的今天。所以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開始出現在中國人的衣服上。
但始終沒有漢字,甲骨文也有,但沒有隸變後的,因為它們緊貼著我們的心理,我們的思維,我們怎肯輕易就將思維付諸外表,或者說,我們怎甘心被幾個字直接概括,我們在表達思想時似乎總得拐幾個彎,否則就顯得有些淺薄。(又想到復旦05中文系畢業生的文化衫,無比豪邁的“天下誰人不識君”,還有中心的文化衫,Q爺爺題的“無冥冥之志者,無昭昭之明”,私以為這有特定背景,其實也是一種隱晦的表達)
好罷,我終於要說到火星文。
我不是九零後,而且請原諒我一開始沒法看火星文。我大膽地說也許是我認識的冷僻字相對使用火星文的人較多,所以按照冷僻字的字義我顯然沒法讀懂它們的意思。而現在火星文因為大受歡迎所以很難保證質量。譬如“莪嬡苝倞勄憾詞”,“感”只增添了一個形符,並非冷僻字,若拿出來就是再稀鬆平常不過一個“憾”;“詞”,我一開始很疑惑,這不是火星文呀,後來反應過來,哦,正體字。七個字中有兩個不是冷僻字,只是單純地增添形旁或改換形旁——聲符不換。這是火星文的潛規則,因為火星文本來就是“秀才認字認半邊”,以漢語作為母語的火星文製造者和使用者都會下意識地選擇聲符相同的字,儘管我打賭他們也許並不知道一個字哪個部件是聲符。
話說回來,其實我覺得“秀才認字認半邊”也不是沒有道理。漢語語音發展並非是整齊的。或者可以用一個立體座標來表示,形象點用一塊四隻手撐開來的床單表示。向床單中心扔一塊枕頭,下沉幅度最大的自然是床單中心,離中心越遠,下沉幅度就越小,巋然不動的是手指間的那塊。漢語語音變化或許也是這樣,越是冷僻的字,變化就越緩慢,像沙礫緩緩沉滯在河床。漢字百分之八十是形聲字,如果一個詞造出的是形聲字,那麼聲符一般都與這個詞的發音相同——至少造字時是一樣的。同時,理論上講秀才往往比庶民識字多,那麼遇到不認識的字一般是冷僻字,冷僻字音變緩慢,讀如聲符也就是“認字認半邊”一般都沒有錯。
啊完了,我跑題了。
繼續說火星文。火星文增加或改換一個形符的小把戲,恰恰是滿足了“含蓄”的潛在需求。再譬如“莪嬡苝倞勄憾詞”,看起來似乎確實比原句費勁。就是這個“費勁”,給了我們可愛的九零後以無限的樂趣。
當然還有一種很重要的原因,我願意猜測,這是由火星文形體繁複陌生的特點造成的。這讓我感到莫名傷悲。被簡化字寵得嬌慣的人們鼓吹簡化字簡便易行的時候,年輕的九零後挖掘出因冷僻而在簡化大潮中免遭閹割的漢字,用這樣一種畸形的方式表達對漢字繁複美的渴望。這是怎樣一種矛盾呢。
啊 大神 这个 这个 真是专业的分析呢……什么时候我也能说的这么溜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