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弟两岁生日的时候我给它拍过一组照片,刚洗过澡,照片里它被毛雪白蓬松顺滑,瀑布一样从背脊向下流泻,头顶两片厚厚的耳朵露出些许粉色,眼珠子和鼻头都乌溜溜黑,眼睛还有长睫毛。我带它走在路上总被人看,看大白狗!好漂亮!狗弟五官端正,比例协调,不笑时憨厚,笑时甜美。它死后这两年我有时候常想,它这么美,这么完美,我怎么配拥有它在人世的十年?是不是我把那一丛白白的露出粉色耳朵和黑色眼睛鼻头会唧唧叫的香喷喷的云朵,糟践成了躺在黑色塑料袋里,毛上染着黄色尿渍,结着牙石的牙齿全部松动脱落的,最后没能等到我赶回去,眼睛也没能闭上的,一团乱糟糟的破旧玩具?
我想不明白,也不希望想明白,我希望疼痛每时每刻划破我的心脏,把关于狗弟的一切纹在伤口,这样我就不会忘记它,于是这个世界只要我还在,它就还在;我走了,我就可以和它再见面了。
人群中我还是时常突然眼含泪水,偶尔会对着虚空叫狗弟的名字,弟弟。
狗弟生日前两天是狗弟的忌日,朋友说狗弟会来看你。我路过新加坡河看见夕阳时又一次没能忍住眼泪,狗弟在我离开上海去往新加坡前死去的,它没有来过新加坡,它甚至不知道我要去新加坡了,它那时候很老了,眼角下垂,眼神从充满童真变成了充满慈爱。我丢下了它,它怎能找得到我呢。它此刻是化作尘埃,随洋流飘来南洋,进入新加坡河,流淌在我脚下,还是已经进入轮回?
狗弟老了以后,我有次帮它剪后脖颈上打结的毛,我唤它过来,它就过来,我说你坐这里哦,它就坐下——狗弟年岁越长,就越不需要用简单的口令和它沟通,和它用和人一样的口气讲话,它都能听懂——我开始帮它理毛,它就乖乖地低着头露出脖颈,一动不动让我弄,它知道我在做什么并且由着我做——那不是一只狗的自然姿态,倒像个刚上小学开学前让妈妈给自己剪头发的小学生,那是我和它的亲子时光,每每想起就又心酸又温暖,那个片刻时光就像电影AI中人类母亲激活机器人小孩大卫的那个阳光温暖的下午,我每想起都恸哭:一切的爱都终将是悲剧的结局,爱越甚,越会被失去的痛苦反噬。也是从那一刻起我怀疑,狗如果活得足够久,就最终能够获得人类的心智,进入人类社会,但狗的寿命只有十几年,狗用一生在人类社会中学习,与人类相处,逐渐理解了人的语言,接近了人的心智,那时候也接近终点了。这是我从狗弟身上知道的关于这个世界最残酷的事实。
狗弟最后几年和走后的几年我一直在读《自私的基因》。起先觉得用一本书来阐述的假说在第一章《原始汤》里就讲得差不多了,后面无非就是更复杂模型的搭建,颠来倒去无非抖一抖还是第一章的理论。狗弟死后我总想起书的后半部分里反复提及的一个词,altrusim,利他。从这本书的理论延伸开来,爱的本质是利他,利他行为在一定条件下有利于基因自身的存活和后代的延续,因而被保留了下来。我和狗弟都是基因的载体。这令我痛苦不堪的爱与怀念是基因的选择,因而对整个自然界来说,可能并不是什么很伟大的东西,甚至千篇一律到不值一提。这个答案让我好受一些吗?
与此相似的是同理心和同情心。我从小因为同理心而常过于代入因过于代入而痛苦。有时候幻想自己抽离了同理心而存在,变得坚不可摧,但又为幻想出的没有同理心版本的自己感到遗憾——它失去了很多人类世界才有的欢愉——同理心的存在与否大概就是神与人的鸿沟。我知道因同理心导致的我的软肋,也知道自己不可能也不愿意失去它,因而轻叹一声接受自己作为普通人的命运。因为我要随时准备好,做一个狗弟希望我成为的人。
第一次看到“做一个你的狗希望你成为的人”这句话时狗弟已经去世一年多了,我想了想,狗弟希望我做它的领头大哥,给它好吃的,带它出去玩,在它被困的时候解救它,迷路的时候找到它。它小时候脚步微跛我都能发现,一个个摸过来找到一个小泡,缝衣针挑掉消毒,睡一觉就恢复了;它感冒了一直流鼻涕,我拿一大把鸡肝冻干拌在稀饭里拌得又香又稠,再拌进去半包小儿感冒灵,稀里呼噜吃下去满满一盆,第二就好了;它食欲和我一样好,一旦一顿饭吃不下我就焦虑,排查原因,有次看它精神萎靡,全身摸遍发现个毛囊溃破,挤出脓后清创消毒,下午就又活蹦乱跳;小时候个头还矮的时候被家门口老狗欺负,咬得又哭又叫,尿了一地,我把它救下来,跟着我抽抽噎噎地回家……
狗弟六岁的时候把它送回爸妈家,我在爸妈家住了几天之后回上海,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它,但它不知道我那一出门再回来就是好几个月之后。几个月之后我回去看它,它把头拱在我怀里,呜呜咽咽哭了十多分钟,它是个阳光憨厚的狗,从来没有这样哭过,我心里愧疚不已,却也没有办法,狠狠心又回了上海,以后就是每隔几个月回去看它,陪它几天。它还是那个不很犟的性格,逐渐习惯了和我爸妈在一起,它依恋我妈,有时候会偷偷舔她胳膊肘,晚上我妈在厨房里炖肉,它困得要死还眯着眼蹲坐在厨房门口,脑袋一啄一啄。
狗弟在医院里度过了最后一个月,即便虚弱疼痛,每次看到我来,它都会努力抬头,努力摇尾巴。它对我有诸多期盼,我大多辜负了。现在我做成什么样,狗弟也看不到了。
狗是人选择的,它们来到人类垃圾场,人类抱走了它们的幼崽,狗是幼态持续的狼,是人收养的长不大的孩子,是孤独的女娲捏出的自己,故狗未曾辜负过人,人不可以辜负狗。我还留着狗弟被我抱回家后的第一张照片,耳朵还没立起来,是个奶香奶香的足月小狗,还挂着胸背带,怯生生靠在靠枕边上吐着舌头。它呆呆想了一会妈妈,就活络起来,到处玩了。我给它准备了笼子,到晚上睡觉前把它关了进去,它不满地唧唧叫了一会,就蜷卧着睡了。那个笼子后来被我剪掉了上半部分只留了底盘,变成了长大后的它的厕所,而它的这个有要求但不很倔犟的性格伴随了它一生。它想玩的时候像个蛮牛,低着头往前拱,牵着绳子也拉不住,但是真要被拉回来,它捶胸顿足片刻,也就作罢了,心性宽广随和。而它死后我无数次想,真希望它多有主意一些,多犟一些,我就可以多让着他一些,多让它玩它想玩的。狗弟一生太短,我不想它这十年都在被我拽着往回走的时间中度过啊。它疯起来也着实疯,绿化带里遇到野猫它会猛追,毫不犹豫把牵着绳子的我带倒拖行,听到声响又回来看我,我气得打它,它就把耳朵趴在脑袋后面眯起眼睛。
如果能回到那时候,一定随他去玩,一定不去打它,一定多陪它。要是有时光机器多好,我回去每时每刻陪它玩,不把它关在家里,不把它拴起来。
有次出门上班,发现下雨回去拿伞。雨声掩盖了我的脚步,我突发奇想蹑足去看它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做什么,我一直走到阳台里,发现它靠在阳台墙边睡下了。我心里非常愧疚,它独自在家无事可做,只能睡觉打发时间。我摸摸它的头,它蓦地警醒,抬头看到是我,眼里充满开心,爬起来围着我转。我内心暗想,要多陪它,多给它开心的时间。可是二十多岁的打工人,不是上班就是想着出去玩,哪里愿意分那么多时间遛狗呢?从认识狗弟到狗弟离开,遇到想养宠物的,无论猫狗,我都首先劝退,尤其是大狗,对陪伴时间和生活空间都有要求,如果没有这两者,约等于虐待。
朋友来新加坡生活,我说你可趁年轻多出去交友,年纪越大,交友愈少。小我十岁的她思忖了下,说,我不这么想,有的人和有的事情,年轻时未必能懂,倒是再成熟些才能领会。可能有些朋友,年轻时候还不一定能成为朋友。这番话令我沉思良久,确实有太多珍贵的东西因我年轻而不能好好领会,比如狗弟。我忍不住想如果我晚10年遇到狗弟,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多花时间陪狗弟?气急的时候还会不会揍它?会不会给它吃更健康的饮食让它可以活更久?
可是没遇到过狗弟没经历过和狗弟一起十年的我,晚十年是否就配做狗弟的阿姐了呢?它弄坏家具弄脏地板我可以不去揍它吗?我愿意早晨早起一小时陪它出去玩,晚上放弃柔术,下班回家把时间都交给它吗?
如果我说是,我都答应,老天你可以把我狗弟还给我吗?